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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69527-2-/2023-04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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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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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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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300000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及(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4.指导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5.按照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进、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食用菌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掌控、企农对接服务、食用菌合作社指导等工作。

7.承担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9.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10.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1.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3.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财务会计审计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科、经济发展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供销经济平稳运行。2022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52.5亿元,同比增长11.21%;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3.3亿元,同比增长31.7%;从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42亿元,同比增长14.9%;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13.22亿元,同比增长1.73%;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2.09%,预计12月底营业总收入达1.7亿元,同比增长10.24%;全市全资及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10.66%;社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96.03万元,同比增长453.64%;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54亿元,同比减少5.58%;负债总额1.94亿元,负债率54.81%,控制在合理区间。

2.着力抓好供销综合改革。一是“三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级社和隆阳、施甸、腾冲、昌宁四个县级社的代表大会已按时召开,龙陵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将于12月初召开。二是基层社恢复重建步伐加快。新建村级基层社21个;完成改造升级乡级薄弱基层社9个,全系统乡级基层社76个,村级基层社38个,基层社社员人数达37944人,改造后的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各项功能和渠道得到有效提升和恢复。三是社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督促指导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6个,全市系统有社有企业25个。其中:全资企业15个,控股企业4个,参股企业6个。已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制企业10个,已开展三项制度改革的企业数7个,已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的企业个数7个。15个公司制企业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3.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全市工商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363个,入社成员34.2万户,带动农户30.1万户。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8个,新建农村劳务合作社308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63个。申报国家级示范社9个(待批),获批省级示范社22个,评定市级示范社30个,县级示范社62个。全市累计示范社78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2个,省级示范社505个,市级示范社220个。二是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引导农户以自有资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为资本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社员,或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产销关系,或采取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绑定发展,实现655个合作社绑定223户企业,共绑定脱贫户81050户,双绑覆盖率达98.18%。隆阳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试点县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中期评估。

4.着力抓好供销品牌建设。运营提升隆阳区供销社“隆阳乡耕”、施甸县供销社“施韵甸美”、昌宁县供销社“云上昌宁”三个成熟区域公用品牌,着力培育打造腾冲市供销社“腾供销”、龙陵县供销社“龙供优选”2个新区域公用品牌,逐步形成了从生产、收购、加工到销售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将合作社产品销售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成为党委、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重要抓手。隆阳区供销合作社“‘品牌+平台’带动群众共富裕,打造‘隆阳乡耕’公用品牌、创建112服务中心平台”入选中华供销合作总社25个“金扁担·红背篓”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案例之一,主要做法面向全国推广。

5.着力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稳价保供。一是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带头稳定农资价格,及时优化货源结构,保障运输通畅,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2022年,购进肥料246287吨、化学农药4187吨、农膜1353吨、种子种苗饲料类2543万元,销售肥料381081吨、化学农药5850吨、农膜1313吨、种子种苗饲料类3944万元。全市库存各类肥料15083吨,同期增长23.24%,化学农药1010吨,同期增长25.15%,农膜126吨,同期增长687.50%,种子种苗饲料类2万元,同期减少84.62%。二是发挥部门优势加强领导,在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系统涉农企业筹措资金,寻求货源,全力做好2022年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积极推进科学合理用肥用药,减少农用药肥用量,加大新型肥、有机肥、新型农药的推广销售力度,为粮食稳产增收提供保障。

6.着力抓好农村电商发展推进消费帮扶。2022年,供销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43412万元,同比增长16.34%,有效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开展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活动。重点推进4个脱贫县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农民合作社农副产品货源的组织。二是开展好“832平台”专项推介活动。继续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入驻“832平台”销售,并对入驻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日常监管。当前,保山市入驻832平台供应商总数97户,活跃供应商51户,上架商品数675件,成交金额4791.08万元。三是继续动员企业和商户入驻省供销社自建电商平台。全市有个产品入驻云南供销“云品惠”电商平台,销售额86.05万元。四是多形式开展消费帮扶专项活动。强化区域公用品牌消费帮扶带货作用,多形式开展消费帮扶,设立线下消费帮扶专区专柜11个,销售总额30.67万元,开设线上消费帮扶专区的电商平台5个,销售总额888.93万元。五是有计划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借助总社、省社开展的展销会、交易会、培训会积极销售、展示脱贫地区农产品,各县(市、区)供销社动员电商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创造条件,举办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举办或参与的产销对接活动17场次,签订合约8份,意向成交额569万元。

7.着力抓好冷链物流补短板。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在脱贫地区中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适度规模的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等设施,加快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扎实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府专项债发行和申报工作,积极上报农产品冷链物流政府专项债项目5个,其中隆阳区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获批政府专项债2亿元。与保山市商务局等17部门印发了《保山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持续做好系统内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已建成的冷库42座(公司1座,农民合作社41座),冷库总容积25350.6吨,冷藏车2辆,预冷设备83台。隆阳区供销社组建的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持续为芒宽乡高黎贡山移民672户、3607人提供农产品制冷、仓储和销售服务,成为隆阳区冷链物流行业优秀帮扶创新型企业。

8.着力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群众自愿,政策扶持”的原则,引导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模式,积极推动区域内食用菌产业发展。目前,全市有食用菌企业5个,专业合作社48个,食用菌种植户2025户,食用菌栽培面积8308亩,食用菌交易市场61个,野生食用菌保护基地1个。其中规模食用菌企业(专业合作社)7个,产值(销售)500-1000万元的2个,1000-2000万元的3个,2000万元以上的2个。2022年,省社下达食用菌考核指标总产量是59500吨,总产值是169030万元。全市完成总产量63800.7吨,完成率为107.23%,实现总产值170307.15万元,完成率为100.76%

9.着力推进数字供销建设。根据省供销集团承诺,2023年将保山供销社作为“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加强在“三农信息服务数据中心”建设方面的合作,依托城乡消费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平台等整合农产品信息,依托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振兴有关资源,整合农村、农民信息。最终形成为政府、为企业、为农服务的“三农”智库中心。

10.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宗旨,推动全市供销工作发展。拓展深化互联网+党建+社建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和专题调研,创建党员干部互联网学习平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信息宣传、安全生产、国家安全、依法治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军转安置、保密、民族、老干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一些突出的困难问题亟待化解:一是政策资金支持不足。制约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突破,支持综合改革的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严重不足,缺乏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用地审批难、融资难、项目资金进入难等制约瓶颈亟待突破。二是综合改革推进艰难。综合改革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改革的协同性不够,条块间、纵横向的合力难以形成;基层供销社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服务和带动能力仍然薄弱;社有企业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面临着既要做大总量、又要做优质量的双重压力。三是县域流通网络不健全。农副产品流通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废旧物资流通网络等恢复难度大,以组织生产、销售的多,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连接紧密、开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服务运作比较少,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增值不多,农业产业效益不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力有限。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来年着力化解,力争取得新突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70,82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70,82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46,244.00元,同比增长15.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70,820.00元,其中:本年收入3,970,8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0,82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46,244.00元,同比增长15.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0,82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80,8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70,82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6,244.00,同比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项目支出1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000.00元,同比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0,2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遗属补助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6,2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2,2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大病医疗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3,003,42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次,共计接待约11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供销社共申报项目1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2023年保山市供销社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具体项目为: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1.坚定不移深化供销综合改革2.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3.着力夯实基层基础。4.全力抓好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5.切实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6.持续力助推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8,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00.00元,下降6.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原则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供销社资产总额380,85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87.94元,固定资产278,16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0,01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653.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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