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模式,努力提升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充分做好我市地震系统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5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云震救发〔2015〕16号)要求,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树立全面预防的理念,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治、依靠群众,按照“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未备”的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措施,实现有力、有序、有效的地震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保山市地震系统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安
副组长:李宗兴 吴春鹏
成 员:张纯亮 杨福昌 杨登部 范必松 苏建修 刘 鹏
尹国佳 李 灏 寸菊艳 孙如蕾 张红宝
孙自刚 王绍刚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安排、落实、协调、检查、调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内容;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合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和重点危险区相邻地州地震局做好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山市地震局应急救援科。办公室主任由应急救援科科长尹国佳担任,成员王晓怡、刘青、白慧珍、卢升玉、杨忠、张红宝、王绍刚。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日常管理;根据省地震局部署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要求,组织安排、实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配合滇西协作区牵头单位做好区域联动工作;协调各县(区)地震部门做好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主体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抓紧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重点突出预案的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月底前,由市地震系统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完成。
(二)完善和细化《保山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联动方案》和《保山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分级响应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让每一位工作队员熟悉方案,明确职责,真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每一次地震发生后地震系统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月底前,由市地震局应急救援科组织完成。
(三)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制定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预测预报的集体会商和区域联防,加强宏观前兆监测,提高宏观异常的监测能力和研判水平,加强震情监视,做好短临跟踪工作。
3月底前由市、县(区)地震局负责完成各级《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认真做好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应急保障中心做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由市政府统一进行安排部署,住建、教育、土地、水利、交通、电力、工信委等职能部门牵头对学校、城镇居民点、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等进行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为今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同时,做好全市应急基础数据库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6月底前,由市、县(区)地震局负责督促和牵头完成隐患排查和应急基础数据库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五)加强地震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全市地震系统组成6个地震应急分队,由地震局长担任队长,配备一定的个人装备和现场应急设备,各分队应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能够应对各次不同震级的地震。同时,各县(区)要主动与当地人民武装部、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组织和团体联合,推进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加强指导,使之在地震发生后发挥应有的作用。
年内适时开展市级层面的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由市政府组织实施。7月份邀请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领导和专家对全市地震系统应急分队60个队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各县(区)地震部门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相关业务培训。由市地震局应急救援科负责组织实施。
(六)做好“十项工程”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工作。认真
落实《保山市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意见》(保政发〔2013〕74号)文件,加强地震预警监测台网和地震信息速报系统监管,一旦地震发生后,迅速将地震信息(地震三要素)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速报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市级领导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手机上,确保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掌握震情,迅速采取行动。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全市应急指挥技术平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争取2015年底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为有效开展地震应急指挥和震情跟踪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平台。
争取在2015年底完成,由市、县(区)地震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结合我省实施的“地震安全家喻户晓工程”和“防灾减灾”三小工程,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组织开展“5·12”、“11·6”、科技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的科普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科普知识“七进”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对防震减灾知识的知晓率,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
2015年全年,由市、县(区)地震局震害防御与法规科组织实施。
(八)积极推进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演练。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2015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15〕号)文件,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城镇避难场所,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划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由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要结合各自办公条件实际,在各楼层和办公区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统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标识标牌。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让公众尽快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路线、临时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到疏散有序、避难及时、应急到位。
4月底前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完成应急疏散通道标示标牌的设置工作,各单位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由市地震局负责督促指导完成。
(九)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做到不缺岗,不失职。保山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队前方工作组成员实行值班制度常态化,实现震后立即启动,快速响应,迅速集结,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全年执行,由保山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
五、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准备工作经费由各级各部门自行解决。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地震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应急准备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地震局应急救援科,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明确和细化工作措施。
(二)各县(区)必须于3月底前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