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620-8-/2021-072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夯实地震监测基础,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好市局2个监测点、1个信息节点监测仪器运维保障和全市11个固定监测台站、2个信息节点及部分强震台站的巡台及督查工作,2020年,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17万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具体用于支持每年地震监测点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17万元,实际到位1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测震、形变、流体、电磁各项监测数据连续、科学、有效,全年监测数据保持了连续、科学、有效;
质量指标——测震、前兆台网运行完整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5%,全年完成值为大于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地震监测台网运行质量,年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完成值为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完成值为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人员的努力下,项目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监测预报基础工作得到提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