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620-8-/2021-012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0年,保山市地震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显示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一)夯实保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有效,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普宣传科,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
2. 梳理公开事项,实现全清单管理。围绕市地震局“三定”方案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理清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按规定完成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清单的编制工作。
3. 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制定下发了《保山市地震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山市地震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保山市地震局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府信息产生后,在科室审核的基础上,交由局办公室开展合法性和保密审查,最后交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公开发布,有效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了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4. 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抓实工作要点,强化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要求,设立“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中科学设置各子专栏,及时发布公开政务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计划规划、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等政府信息,所有可公开信息均做到了主动公开。2020年,市地震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各种制度规定8条、机构概况4条、法规公文6条、计划总结4条、权责清单办事指南4条、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31条、震情速报5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22条、公开报告1条、财政信息11条。
1. 围绕“六稳”“六保”,强化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强化政策解读。修订完善了《保山市地震局政策解读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0年,市地震局没有制发政策文件,主要围绕政策解读转发了相关篇目3篇。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先后修改完善了《保山市地震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保山市地震灾害舆论引导工作方案》,确保地震谣传及网络舆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依法依规开展舆情回应。同时,修改完善了《保山市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由2位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
2.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流程全公开。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并公开网上办事流程,让办事人员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二是优化窗口服务。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印制了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事项(1项)办事指南、流程摆放政务服务大厅单位服务窗口,同时在网站上公开,审批服务更加便捷透明。
3. 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自然灾害信息公开。在疫情期间,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发布《保山市地震系统2020年地震应急工作方案》《保山市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防范工作方案》《防震减灾应急联动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等紧急应对工作方案。2020年,保山市辖区内发生5次3级以上有感地震,市地震局均及时通过短信、速报方式向相关部门发送地震三要素。在政务网公开震情速报5期,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布4次处置情况报告。全年共发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信息16条。
4.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谁扶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公开市地震局“挂包帮”“ 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工作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在严格保护贫困户个人隐私的基础上,结合各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以公告栏的方式公开扶贫对象脱贫攻坚明白卡、动态管理结果信息、结对帮扶措施和成效等。
5. 围绕民生改善,强化批准结果信息公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要求,进一步清理涉及地震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对办结的每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审批网站上进行公示。2020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7件,公示26项(其中1项属于涉密项目),公开率达100%。
(三)规范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管理。
1. 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部分。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发布了《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在政府信息产生后,在科室审核的基础上,交由局办公室开展合法性和保密审查,最后交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公开发布,有效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了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2. 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开展了政务新媒体的备案登记和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新媒体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未发生不良影响舆情事件。
(四)完善公开指南,强化监督保障。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修改完善了《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投诉地址、投诉时间,设置了部门信件管理栏目,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收集和反馈群众诉求,畅通了群众监督和诉求渠道,为构建和谐保山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16
| 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极少数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够,缺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仍需加强。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二)下步改进措施。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地震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