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620-8-/2020-09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41901000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市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保山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地震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1.健全工作机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四个纳入”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各级工作部署贯彻到位。三是机构改革平稳过渡。四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2.强化台网管理,地震监测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优化台网布局,夯实监测基础。二是抓实观测点建设,监测能力不断加强。三是监测质量稳步提高。
3.强化震情监视,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成立震情监视跟踪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保山市地震预报专家委员会。三是制定震情跟踪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四是加强震情跟踪研判。五是加强群测群防建设。
4.强化震灾预防,震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严格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三是研究制定《保山市地震局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启动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全面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五是做好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六是不断完善法规工作。
5.强化应急准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抓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三是组织、指导好地震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熟悉预案,检验流程,积累实战经验,不断提高全市地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和水平。四是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工作的科技支撑。
6.强化科普宣传,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升。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二是与保山日报社协同开展全方位、多视角的立体宣传普及,努力营造“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公众参与”的良好宣传普及工作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保山市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298224.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8224.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9880.38元,减少19.33%,主要原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6230.38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减少1253393.58元: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3000.00元,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减少10000.00元,2018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目重点工程减少900037.60元,地震事务行政运行管理费用减少39833.76元;基本支出增加27163.20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1244.64元。二是其他收入减少43650.00元,原因是公益岗人员补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798186.79元。其中:基本支出3770617.97元,占总支出的65.03%;项目支出2027568.82元,占总支出的3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0127.98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为: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303.20元,主要为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增加350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53431.18元:(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0037.60元,原因是2018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减少400037.60元。(2)国土海洋资源气象支出(包括地震灾害预防、地震预报预测、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46606.42元。原因是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增加169606.42元;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3000.00元;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减少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0617.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03.20元,增长0.09%,主要原因为: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303.20元,主要为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增加35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8%;人均174996.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2%,人均23457.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7568.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431.18元,下降11.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0037.60元,原因是2018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减少400037.60元。(2)国土海洋资源气象支出(包括地震灾害预防、地震预报预测、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46606.42元。原因是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增加169606.42元;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3000.00元;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减少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818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0127.98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为: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303.20元,主要为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增加350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53431.18元:(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0037.60元,原因是2018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减少400037.60元。(2)国土海洋资源气象支出(包括地震灾害预防、地震预报预测、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46606.42元。原因是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增加169606.42元;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3000.00元;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减少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支出206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632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313366.72元;日常公用经费3000.00元;项目支出49996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70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体检217704.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55775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587302.31元;日常公用经费442844.50元;项目支出1527606.42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762.00元,完成预算的6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238.00元,完成预算的8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24.00元,完成预算的27.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238.00元,少于预算8762.00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4.00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27476.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438.00元,下降2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562.00元,下降1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76.00元,下降60.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238.00元,比上年支出减少9562.00元,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次数减少、油价下跌;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4.00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资金15876.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38.00元,占85.3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4.00元,占14.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3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23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省地震局等上级单位到我市开展防震减灾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844.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248.44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增加77248.44元,增加原因为: 办公费增加71569.17元,邮电费增加3303.1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展防震减灾事务支出445844.50元。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3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00元。
2. 行政运行资金442844.5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90173.10元,印刷费94.50元,电费2337.35元,邮电费3482.10元,公务接待费10524.00元,劳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43508.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38.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9550.00元,水费600.00元,物业管理费1599.00元,差旅费21707.77元,租赁费3000.00元,培训费2030.00元,其它商品和支出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7317433.05元,其中,流动资产211649.30元,固定资产608006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25723.1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2484.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0048.12元,固定资产减少1748159.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150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025723.15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41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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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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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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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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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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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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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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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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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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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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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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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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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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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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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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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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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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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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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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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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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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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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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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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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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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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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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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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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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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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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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74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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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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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0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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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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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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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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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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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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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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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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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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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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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云南省地震局下达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资金17.00万元,其中地震预警基础能力建设资金0.20万元,基层防震减灾能力提升资金16.80万元。专项用于保山市地震局综合观测站提升改造和地震台信息通信费用。该项目由保山市地震局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固定资产采购制度统一询价采购。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格按照项目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该项目。同时,按照防灾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加强对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截止至2019年底前,圆满完成了该项目的实施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下发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保财建〔2019〕119号),下达我局项目支出17.00万元。其中包括地震预警基础能力建设资金0.20万元,基层防震减灾能力提升资金16.8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将此专项资金用于保山市地震局综合观测站提升改造和地震台信息通信费用。我局及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和现行的固定资产采购制度统一询价采购。在2019年底前,及时完成了相关工程建设和仪器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圆满完成了该项目的实施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具体执行情况为:
(1)保山市地震局综合观测站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6.76万元。包括购置水温仪1台、数据交换机1台、电脑4台、大屏幕4块和监控系统一套。
(2)保山市地震台信息通信费0.20万元,用于支付保山地震台观测项目信息通信费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专款专用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所涉项目资金均已结算完毕,并完成年度决算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质量和性能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保山市地震局综合观测站综合监测能力,夯实了我市监测预报基础。该项目安排科学,绩效明确,项目完成率100.00%。防震减灾能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对防震减灾工作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对该项目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6. 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为合格。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②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1.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占地228.00平方米,总投资338.8038万元,位于救灾中心一楼南侧。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设计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方案中充分融入了保山永子文化元素。该馆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地震之殇展区,主题为“认识地震威胁”,对地震威胁初步感性认知;二是地震解码展区,主题为“正确认识地震”,全面了解地球及板块知识、地震知识;三是科学防震减灾展区,主题为“科学防震减灾”,从国家层面了解如何进行防震减灾;四是地震互动体验区,主题为“互动体验、自救互救”,从个人层面互动体验各种震前隐患排查、震时避震、震后逃生、互救训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49.00万元,实际到位49.0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防震减灾科普馆项目于2019年下拨的49.00万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科普馆设备购置,所购置物品已全部在科普馆陈列。科普馆长期开放参观,增强了民众的防震避震技能。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显著提升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效果,社会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已于2018年3月全面面向公众开放,通过对参观者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能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另一方面能开创工作新格局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防御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良好氛围。对于减轻地震灾害,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②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1.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了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能力和综合处置水平,从2017年开始,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80.00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具体用于支持每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 加强地震基础研究,开展地震预测预报指标、震后趋势判定及强余震预测、地震前兆与地震关系等研究;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夯实监测基础;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以防震减灾为主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不断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率;着力提升地震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80.00万元,实际到位80.0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每年组织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完成8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集中学习2次;
数量指标——测震、前兆台网运行完整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5.00%,全年完成值为大于95.00%;
数量指标——地震应急响应系统维护及网络维护、全年呼通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0.00%,全年完成值为95.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全市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年度指标值为基本达到,全年完成值为9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0.00%,全年完成值为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对该项目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为合格。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②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1.2019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云南省财政厅下拨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80万元,专项用于昌宁县地震局昌宁一号泉监测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昌宁县地震局按照现行的规定,在招投标的基础上,交由保山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负责施工建设,保山市地震局于9月9日与该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开工和竣工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格按照项目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该项目。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确实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期间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宁县地震局,由昌宁县地震局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市地震局加强对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由于计划周密,措施有力,管理到位,截止至2019年底前,圆满完成了该项目的实施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保财建〔2019〕80号),下达我局项目支出6.8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将此专项资金用于昌宁县地震局昌宁一号泉监测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我局和昌宁县地震局及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在2019年底前,及时完成了相关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该项目的实施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具体执行情况为:观测点房屋修缮15㎡,新建排水沟1条43米,铺筑C30混凝土路面151.90米,均宽1.60米,厚0.20米。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8058.91元,完成总投资68030.61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专款专用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所涉项目资金均已结算完毕,并完成年度决算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质量和性能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昌宁县地震局综合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夯实了我市监测预报基础。该项目安排科学,绩效明确,项目完成率100.00%。防震减灾能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对防震减灾工作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对该项目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为合格。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②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规定执行,专项经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1.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项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标180-2017),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具备良好的疏散和进出通道的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西湖广场、停车场设立1个Ⅰ类应急避难场。应急避难场所主要由场址和配套设施组成。
配套设施分为基本设施、一般设施和综合设施,其中,基本设施包括应急篷宿区设施、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和应急标志;一般设施包括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消防设施;综合设施主要是功能介绍设施;各功能区如下:
应急避难休息区:升阳路与青华湖交叉口南侧广场为避难休息区1,升阳路与青华湖交叉口北侧广场为避难休息区2。
应急医疗救护区:升阳路与青华湖交叉口停车场和小广场为应急医疗救护区。
应急物资发放区:青华海西湖西侧南端停车场为应急物资分发区1,青华海西湖西侧北端停车场为应急物资分发区2。
应急管理区:利用隆阳区青华海管理所为应急管理区。
应急厕所:利用青华海西湖西侧的3个公共厕所为应急厕所,应急厕所旁设立应急垃圾收集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下发2018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制度工程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19〕129号),下达我局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公开招标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分期拨付给施工方。2018年支出500000.00元,2019年支出499962.40元,总计执行999962.4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专款专用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9年02月12日全部完工,质量和性能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可容纳1.5万至2万人紧急避难,为发生地震后人民生命安全提供了环境保障,提高了全市减灾能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成后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达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项目明确到我单位时间稍晚,加之此项目协调单位较多、公开招投标时间规定限制,未能在文件规定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为合格。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②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地震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51 号),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与法规科、地震灾害管理科、科普宣传科。核定事业编制 20 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8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 5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 名)。2019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9人(公务员13人,工勤人员6人)。人员配置情况为:正处级1名,副处级3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2名,主任科员2名。技师2名,高级工4人。
主要职能职责: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②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③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市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④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⑤负责全市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⑥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⑧有关职责分工。
a、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b、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验收。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市地震局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事前控制每个项目支出结构、支出方向等,真正发挥了预算“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基本支出可以足额保障。人员、公用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预算测算方法,确保我局能够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重点。能够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坚持以“四个意识”为统领,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地震安全服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市地震局2019年度决算总收入579.82万元,较上年减少76.99万元,减幅11.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82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0.00万元。总支出合计579.82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25.01万元,减幅4.14%,其中:其中基本支出本年支出377.06万元,项目支出本年支出202.76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防震减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市地震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地震局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地震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保山市地震局公务经费开支核销规定(暂行)》《保山市地震局财务内控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支出的实效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保山市地震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市地震局高度重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明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联合开展。
2. 组织实施
(1)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本单位自评工作。
(2)由各项目牵头科室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局办公室根据各项目管理科室申报的相关材料,负责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财政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02.76万元,其中: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80.00万元、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经费49.00万元、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23.76万元,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资金50.00万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实际拨付为202.76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来适当的调整年初预算,本年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省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调增;加强支出进度控制,本年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进度执行。
2.预算管理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市地震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2019年市地震局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553.53万元,决算数为579.82万元,差异率为4.75%。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开支增多及项目支出中项目调整、增加。支出预算数为553.53万元,决算数为579.82万元,差异率为4.75%。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377.06万元,项目支出202.7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地震灾害预防支出,主要用于保山市地震局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建设等。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市地震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市地震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是在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实施质量有待提高,跟踪问效有待加强。三是对年度预算执行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地震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学习指导,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严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三是精心组织,统筹谋划,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及时高效。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市地震局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合理调配资源,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一是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二)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量化评价情况,单位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26.3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3.24%,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公用经费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33.55%,主要原因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变动率、应缴财政款及时性较高,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减少。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100%,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财务支出管理,本年未形成财政拨款结转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切实做好年初预算工作,改进账务处理方式,提高决算质量。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