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620-8-/2021-092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地震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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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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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市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保山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地震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1.健全工作机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四个纳入”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各级工作部署贯彻到位。三是机构改革平稳过渡。四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2.强化台网管理,地震监测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优化台网布局,夯实监测基础。二是抓实观测点建设,监测能力不断加强。三是监测质量稳步提高。

3.强化震情监视,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成立震情监视跟踪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保山市地震预报专家委员会三是制定震情跟踪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四是加强震情跟踪研判。五是加强群测群防建设。

4.强化震灾预防,震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严格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三是研究制定《保山市地震局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启动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全面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五是做好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六是不断完善法规工作。

5.强化应急准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抓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三是组织、指导好地震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熟悉预案,检验流程,积累实战经验,不断提高全市地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和水平。四是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工作的科技支撑。

6.强化科普宣传,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升。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二是与保山日报社协同开展全方位、多视角的立体宣传普及,努力营造“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公众参与”的良好宣传普及工作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785,623.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5,623.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7,398.63元,增长9.20%,主要原因: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减少490,000.00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工作经费增加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785,623.02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623.02元,占总支出的63.18%;项目支出2,1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6.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563.77元,下降0.22%,主要原因:奖金减少23,767.00元,原因为调出1人,新调入2人,2人综合考核奖在原单位发放。其他社会缴费减少31,004.54元,原因为残保金因疫情原因缴纳减半。职业年金减少21,244.64元,原因为2020年没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没有坐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55,623.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994.95元,下降3.05%,主要原因:奖金减少23,767.00元,原因为调出1人,新调入2人,2人综合考核奖在原单位发放。其他社会缴费减少31,004.54元,原因为残保金因疫情原因缴纳减半。职业年金减少21,244.64元,原因为2020年没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没有坐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0,093.69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5,52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18%,人均16,776.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431.18元,增长5.05%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侧重调整,实施完毕的项目不再安排支出,同时新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工作经费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5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个地震监测台站、台网日常运行维护;2.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及地震公共服务能力;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工作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从2019--2020年全市已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中抽取项目进行抗震防震相关的全过程检查;4.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工贸园区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5,623.0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563.77元,下降0.22%,主要原因:奖金减少23,767.00元,原因为调出1人,新调入2人,2人综合考核奖在原单位发放。其他社会缴费减少31,004.54元,原因为残保金因疫情原因缴纳减半。职业年金减少21,244.64元,原因为2020年没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没有坐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96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961.14元;项目支出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05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4,544.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505.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339,6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774,072.67元;日常公用经费335,529.33元,项目支出2,13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706.59元,完成预算的6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301.59元,完成预算的7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05.00元,完成预算的44.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01.59元,少于预算17,698.41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13,405.00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6,595.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55.41元,下降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36.41元,下降1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81.00元,增长27.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01.59元,比上年支出减少8,936.41元,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次数减少、油价下跌,各监测台站巡台次数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01.59元,占79.60%;公务接待费支出13,405.00元,占20.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01.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301.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地震局等上级单位到我市开展防震减灾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529.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315.17元,下降24.74%,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加强了“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减少,二是局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836.70元、印刷费820.00元、差旅费3,919.92元、公务接待费13,405.00元、工会费45,546.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01.59元、其他交通费用200,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6,090,509.42元,其中,流动资产65,997.24元,固定资产5,025,84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98,671.1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6,923.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652.06元,固定资产减少1,054,219.6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7,051.96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41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90,509.42

65,997.24

5,025,840.99

1,383,677.57

3,642,163.42

0.00

0.00

0.00

0.00

998,671.19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3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4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0,3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了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能力和综合处置水平,从2017年开始,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80.00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具体用于支持每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 加强地震基础研究,开展地震预测预报指标、震后趋势判定及强余震预测、地震前兆与地震关系等研究;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夯实监测基础;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以防震减灾为主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不断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率;着力提升地震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市地震局高度重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明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联合开展。

2)组织过程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本单位自评工作。

由各项目牵头科室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局办公室根据各项目管理科室申报的相关材料,负责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财政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80.00万元,实际到8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每年防震减灾科普馆开放服务时间在200天以上,全年共完成开放服务240天;

数量指标——每年组织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不少于5次,全年共完成10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

数量指标——组织、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地震应急演练不少于5次,全年共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完成6次地震应急演练;

数量指标——编写震情分析月报12期,全年完成值为12期;

数量指标——编写震情跟踪月报12期,全年完成值为12期;

数量指标——编写震情分析周会商意见48期,全年完成值为50期;

质量指标——测震、前兆台网运行完整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5%,全年完成值为大于95%

质量指标——测震、形变、流体、电磁监测数据连续、科学、有效,全年监测数据保持了连续、科学、有效;

质量指标——地震应急响应系统维护及数据库更新、全年呼通率和数据条目更新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0%,全年完成值为95%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全市民众防震减灾意识,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年度指标值为显著提高,全年完成值为全市民众防震减灾意识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0%,全年完成值为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高了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提升了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通过效益分析,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效益,项目的运行,切实增强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省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开展好全省震情跟踪及会商研判工作,云南省地震局将全省划分为滇西、滇东和滇西南三个协作区。2020年云南省地震局安排我局为滇西地震预报协作区牵头单位,该协作区由迪庆、丽江、大理、怒江、德宏和保山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局)6个单位组成。为牵头组织开展好滇西协作区震情跟踪及会商研判工作,2020年,云南省地震局下达我局防震减灾专项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滇西地震预报协作区牵头单位工作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市地震局高度重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明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联合开展。

(2)组织过程

①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本单位自评工作。

②由各项目牵头科室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局办公室根据各项目管理科室申报的相关材料,负责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财政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6.00万元,实际到位6.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牵头做好滇西协作区日常震情跟踪与会商研判工作。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5%,全年完成值为大于95%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组织开展滇西地区管理范围内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后趋势的意见及日常震情跟踪与会商研判工作,年度指标值为基本达到,全年完成值9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完成值为89%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人员的努力下,项目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滇西协作区震情跟踪及会商研判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效益分析,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从近三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中每年抽取30个项目来开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实施情况,包括救灾中心、水库、交通、指挥、医疗、保障性住房、物资供应及保障等系统的重要建筑物,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市内大型应急避难场所等建筑物。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震部门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理及相关项目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勘察资料是否准确合理;设计时设防标准的选用及抗震构造措施等是否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抽查监理、施工及第三方工作情况,主要是检查其最终出具的报告情况;抽查成型的建筑是否与设计图纸吻合;检查与抗震设防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试验检测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预算60.00万元,实际到位60.00万元,其中包含2019年应付未付资金3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30个项目检查,年度目标已完成.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项目检查,年内按计划于年底前完成了项目检查。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让抗震设防成为工程建设中一项常规任务,并实施相应的抗震设防措施。通过检查,全市范围内近年建筑及在建建筑的抗震防震实施情况良好、整体可控。

社会效益指标——为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通过检查,形成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纳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构建起科学便捷高效的监管和服务体系,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5%,全年完成值为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有效举措;是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起到了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是对目标区主要断层进行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动参数评价和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更好地为地上各类建筑提供防震参考,切实为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依据,以便更好、更快、方便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改变原先单个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时间跨度长、费用高的弊端。

现经多方论证,结合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决定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城镇开展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2020年先期在保山工贸园区15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具体范围为:园区内西至昌宁路,北至开元路,东至南大湾路,南至昌保高速。市级经费预算50.00万元。

20209月,通过公开招标,由云南省地震工程勘察院中标,开始实施该项目。202012月,云南省地震工程勘察院完成并提交了《保山市地震局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提请云南省地震局进行审查通过,对《保山市地震局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成果运用进行了专题培训和验收。经保山市地震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保山市地震局分两次共拨付项目经费50.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50.00万元,实际到位5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目标区内钻探、物探、地震地质调查、活断裂鉴定,分析地下结构,确定相关地震动参数。指标值100%,完成100.00%,并通过云南省地震局的技术审查。

质量指标——资料整理,数据处理,建立数据库。指标值100%,完成100.00%,并进行专题培训和交付使用。

时效指标——完成报告评审,交付保山市使用。指标值为202012月,完成时间为202012月,并通过云南省地震局的技术审查。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保山市抵御自然灾害的防范能力。目标值为“达到”,已完成;经济效益指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吸引投资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目标值为“达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目标区内的入驻企业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也不再需要支付该项工作产生的费用,切实降低了企业成本,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指标值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95%,完成值为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以降低灾害风险和提供高效便捷优质公共服务为目标,将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起科学便捷高效的监管和服务体系,推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落地落实,为建设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和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投资软环境。通过效益分析,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效益,项目的运行,切实增强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夯实地震监测基础,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好市局2个监测点、1个信息节点监测仪器运维保障和全市11个固定监测台站、2个信息节点及部分强震台站的巡台及督查工作,2020年,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17万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具体用于支持每年地震监测点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17.00万元,实际到位17.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测震、形变、流体、电磁各项监测数据连续、科学、有效,全年监测数据保持了连续、科学、有效。

质量指标——测震、前兆台网运行完整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5%,全年完成值为大于95%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地震监测台网运行质量,年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完成值为95%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完成值为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人员的努力下,项目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监测预报基础工作得到提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地震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2051号),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与法规科、地震灾害管理科、科普宣传科。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公务员14人,工勤人员6人)。人员配置情况为:正处级1名,副处级3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2名,主任科员2名。技师2名,高级工4人。

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市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与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验收。

(3)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市地震局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事前控制每个项目支出结构、支出方向等,真正发挥了预算“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基本支出可以足额保障。人员、公用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预算测算方法,确保我局能够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重点。能够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坚持以“四个意识”为统领,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地震安全服务。

(4)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市地震局2020年度决算总收入578.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减幅0.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56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总支出合计578.56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26万元,减幅0.22%,其中:其中基本支出本年支出365.56万元,项目支出本年支出213.00万元。

(5)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防震减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市地震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地震局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地震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保山市地震局财务内控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支出的实效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保山市地震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市地震局高度重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明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联合开展。

组织实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本单位自评工作。

由各项目牵头科室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局办公室根据各项目管理科室申报的相关材料,负责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财政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130,000.00元,其中: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800,000.00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工作经费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500,000.00元、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170,000.00元、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60,000.00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实际拨付为2,13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来适当的调整年初预算,本年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省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调增;加强支出进度控制,本年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进度执行;预算管理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市地震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奋勇争先,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20年市地震局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5,024,800.00元,决算数为5,785,600.00元,差异率为15.14%。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开支增多及项目支出中项目调整、增加。支出预算数为5,024,800.00元,决算数为5,785,600.00元,差异率为15.14%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3,655,600.00元,项目支出2,130,0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为地震灾害预防支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监测点运行维护等。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市地震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市地震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是在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实施质量有待提高,跟踪问效有待加强。三是对年度预算执行力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地震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学习指导,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严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三是精心组织,统筹谋划,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及时高效。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市地震局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合理调配资源,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一是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下一步我局将从四个方面巩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为: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科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绩效管理的具体目标,细化项目绩效管理相关绩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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