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620-8-/2022-1008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地震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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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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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市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以编制“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为抓手,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全面提升全市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基础支撑,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提升更加有力

一是强化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全市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地震部门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网体系,地震监测项目涵盖了流体、形变、电磁、测震四大学科。全市年均产出各类监测观测数据86项4千多万组,地震监测台网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具备地震预警能力。二是强化震情跟踪研判。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制定了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震情周、月、加密等会商制度,按时召开会商会,密切跟踪监视震情。三是强化日常运维监管。制定实施《保山市地震监测预报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着力提升监测预报质量。定期开展观测站点和强震台开展观测仪器的检查标定及巡检工作,确保全市观测仪器运转和数据传输正常。

2.坚持依法监管,抗震设防综合服务更加有力

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严格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三是完成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保山工贸园区实施了全省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试点项目,涉及范围15平方公里。是做好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

3.坚持风险防控,地震灾害处置更加有力

一是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抓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三是有效应对市内及邻区地震事件。四是全力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认真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按要求开展风险普查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开展了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工作,6月完成了对隆阳区、施甸县的实地抽样调查。10月组织开展了地震灾害风险普查钻孔集中录入工作,完成了涉及保山的15个项目共计30个钻孔的成果资料数据整理和录入,为全面开展好风险普查及风险区划图编制奠定了基础。

4.坚持常专结合,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更加有力

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常规宣传。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二是创新思路拓展宣传载体和形式。依托各级融媒体中心、抖音公众号、新闻网等媒体平台,转发地震逃生三十六计、地震逃生学校学生篇、播放防震减灾公益广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039,56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8,902.37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6.34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减少1,746,054.31元,下降30.18%,主要原因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935.56元,为2021年退休1人涉及职业年金做实;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949.96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1,774,039.91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49,941.26元、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减少500,000.00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减少597,335.38元、公车购置经费增加347,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039,568.71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081.09元,占总支出的86.17%;项目支出558,487.62元,占总支出的1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46,054.31元,下降30.1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奖金降低,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25,615.66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571,512.38元,其中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减少500,000.00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减少597,335.38元、公车购置经费增加347,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1,081.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541.93元,下降4.77%,主要原因为:1.人员经费减少225,615.6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4,808.38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49,941.26元;2.公用经费增加51,073.73元:办公费增加7,514.90元、劳务费增加20,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306.0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1,253.36元、差旅费减少3,919.92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66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596.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4,478.03元,占基本支出的8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6,603.06元,占基本支出的11.11%,人均20,347.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487.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512.38元,下降73.78%,主要原因为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减少500,000.00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减少597,335.38元、公车购置经费增加347,4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02,664.62元,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地震基础研究、加强地震监测预警水平建设、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工作;2.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8,423.00元,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加强观测资料的动态跟踪分析与会商研判与短临预测、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教育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3.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支出347,4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1辆特种技术用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8,902.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1,746,720.65元,下降30.19%,主要原因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935.56元,为2021年退休1人涉及职业年金做实;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949.96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1,774,039.91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49,941.26元、地震监测点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30,000.00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0元、城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补助经费减少500,000.00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减少597,335.38元、公车购置经费增加347,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89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0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64,89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9%。主要用于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基本支出2,906,408.13元,项目支出558,487.62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7,400.00元,用于购置1辆特种技术用车;地震预测预报8,423.00元,主要为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地震灾害预防202,664.62元,主要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7,102.94元,完成预算的427.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6,358.94元,完成预算的5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44.00元,完成预算的35.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经市政府及公车办同意,报废车辆一辆,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且购车经费由市财政局统筹预算,未列入部门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61,396.35元,增长55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4,057.35元,增长69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61.00元,下降19.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经市政府及公车办同意,报废车辆一辆,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到各监测台站巡台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接待批次减少3个,接待人数减少3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358.94元,占97.48%;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4.00元,占2.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358.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8,653.36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原有特种技术用车使用年限已超过8年,经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同意依规处置车辆。为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突发地震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经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同意,采购特种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705.5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地震局日常监测台站巡台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开展、国家及省地震局到我市开展调研、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936.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407.39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7,514.90元,劳务费增加20,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306.0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1,253.36元,差旅费减少3,919.92元,印刷费减少82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66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596.01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地震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24,351.60元、公务接待费10,744.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63,852.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05.58元、其他交通费用194,4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31,253.3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10,786,396.34元,其中,流动资产13,488.53元,固定资产9,420,306.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52,6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3,955.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1,44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4.34平方米,账面原值583,3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6,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86396.34

13488.53

9420306.81

1.00

676940.36

0.00

8743365.45

0.00

0.00

1352601.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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