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620-8-04_A/2016-121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2016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245.09 |
一、基本支出 |
148.09 |
|
经费拨款 |
245.09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118.35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56 |
||
罚没收入安排 |
1、公务费 |
8.36 |
||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
二、政府性基金 |
3、福利费 |
0.06 |
||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4、职教工会费 |
4.52 |
||
四、下级配套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12 |
||
五、单位自筹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4.18 |
||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
1、离、退休费 |
14.15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2、助学金 |
|||
3、遗属补助 |
||||
4、独生子女费 |
0.03 |
|||
二、项目支出 |
97.00 |
|||
1、防震减灾科普展厅建设经费 |
30.00 |
|||
2、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
60.00 |
|||
3、办公用房租赁经费 |
7.00 |
|||
4、 |
||||
5、 |
||||
6、 |
||||
7、 |
||||
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5.09 |
本年支出合计 |
245.09 |
保山市地震局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
财政全供养人数 |
非编制人员数 |
实有在校学生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
小计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遗补 | ||||
市地震局 |
22 |
22 |
15 |
7 |
3 |
3 |
1 |
保山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地震局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持防震减灾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努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与重建四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保山市地震局是一个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震害防御与法规科、预报科、应急救援科、监测科。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111号)文件,暂定编制数20名、工勤编制2名。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地震局在编实有人数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2人,退休人员3人;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1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5.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9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0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8.35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万元
其中:公务费8.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福利费0.06万元、职教工会费4.5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万元;(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14.15万元、独生子女费0.03万元;
核定标准:(1)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2)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60万元
保山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开始,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60万元,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工程,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能力和综合处置水平。
2、防震减灾科普展厅建设经费30万元。
3、办公用房租赁经费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5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0%。
2、公务接待费4.5万元,2015年预算数4.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