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620-8-/2019-02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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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341900000
保山市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
2.依法行政,管理和指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各方面的工作。
3.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备案和演练习。执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负责震情、地震灾情等地震综合信息速报。参与国家、省地震局对本辖区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按市人民政府要求,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市内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调查落实,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7.全面监督管理并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8.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地震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震害防御与法规科、预报科、应急救援科、监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保山市防震减灾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地震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根本思路,紧盯震情,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围绕“三个转变”的改革发展目标,夯实基础,努力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地震安全保障。
1. 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和专题教育学习,巩固“四风”整治成果,切实转变作风,将防震减灾工作落实落细落小落常,不断提升防震减灾队伍素质,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和思想保障。
2. 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台网建设,提高整体监测能力和预警能力。组织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提升地震短临跟踪能力。深化会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预测预报新机制,努力提高地震短临预测预报水平和地震信息服务能力。开展地震震例总结和异常指标提取,不断提高地震预测预报准确率。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3. 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增强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2019年内争取市人大就《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开展1次执法检查,提升抗震设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云南省隔震减震建设工程促进规定》,抓好辖区内建设工程隔震减震技术的宣传和运用。实施好城乡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展城乡房屋排查和抗震加固,逐步消除城乡民居抗震设防盲区。从严防范次生灾害源的抗震措施,消除次生震灾隐患。
4. 坚持防救结合,持续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落实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把地震应急预案优化为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健全完善重点监视防御区、重点危险区和人口密集场所、居民社区和各级各部门、大型企业、重点危险源、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地震应急培训和疏散演练。整合部队、交通、电力、通讯等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加强专业救援队伍、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救援队伍调动程序,建立协调、统一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用得上。完善应急投放网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的智能化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储备足额到位。2019年上半年,拟组织开展1次市级地震应急综合实战演练。
5. 坚持全民动员,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健全舆情收集、分析、引导和信息发布机制,规范防震减灾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途径,利用“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馆”、保山市微信公众号、协议宣传的保山报社和保山电视台等媒体,结合震情、社情、舆情,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坚持常规宣传外,持续开展“三个一”“七进”等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 坚持改革政策,配合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团结一致、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好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地震系统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安全和谐稳定。同时,以改革为契机不断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参公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35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35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5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35300元,其中:本年收入5035300元,上年结转5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35300元(本级财力5010100元,专项收入252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35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3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45300元,项目支出239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200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2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21800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8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医保及大病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3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56300元:
2240501行政运行2566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240506地震灾害预防159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及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
2240507地震应急救援3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地震应急综合演练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3145300元,分类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630100元,其中基本工资782000元、津贴补贴1180900元、奖金6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4200元、基本医保132900元、大病医疗4200元、公务员医保70900元、退休公务员医保12800元、工伤保险1800元、生育保险21300元、失业保险39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3900元,其中办公费697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38000元、职教工会经费68700元、福利费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6700元(公务交通补贴1968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9900元)、劳务费4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元、退休公用经费3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0元,其中独生子女费300元、退休大病医疗1000元。
2.项目支出2390000元,分类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2310000元,其中办公费1100000元、印刷费160000元、租赁费15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60000元、物业管理费100000元、差旅费130000元、维修(护)费30000元、会议费70000元、培训费1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元、劳务费140000元、委托业务费2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元。
(2)资本性支出8000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8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000元,同比下降6.0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本年无相关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8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000元,同比下降15.56%,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本年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145300元,比上年预算增532033元,同比增20.4%。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630100元,比上年增加537735元,同比增25.7%,主要原因在于:第一,2018年末调整在职人员工资,2019年整体工资水平上升;第二,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第三,2019年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经费纳入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3900元,比上年减少6762元,同比减1.3%,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职教工会费增加;第二,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0元,比上年增加1060元,同比增441.6%,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独子费增加60元;第二,2019年单位缴纳退休大病医疗经费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9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90000元,同比增长83.8%,主要是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500000元及2019年新增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其中: 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缺口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9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经费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由第三方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在建、已建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检查评估;市级地震应急综合演练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开展市级地震应急实战综合演练。2018年结转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13900元,比上年预算减6762元,同比减1.3%,占基本支出的16.34%,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职教工会费增加;第二,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89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89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19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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