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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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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0000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地震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深度融入“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框架,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守正创新,以更加积极的工作状态、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跟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作为常态长效学习的内容,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服务中心大局,推进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底线思维,树牢“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地震监测台网运维管理和震情监视跟踪研判。推进台站优化改造升级。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围绕国债项目建设,统筹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实行优化整合,稳步推进对全市部分数字化观测仪器的更新换代;加强地震短临跟踪工作。加强震情会商,强化区域协作,落实上下联动、邻区互动、纵横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地震监视跟踪责任制,将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把好震情趋势及时提出预测意见;做好重点时段安保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要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期间,制定地震安保服务专项工作方案,主动为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提供地震安保服务。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有力推进“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实施。有力推进保山“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项目实施,配合实施好2024年全国实施的地震系统“巨灾防范工程”,科学谋划好保山的“防震减灾+”重点工程,真正增强保山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有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实施好“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云南地震预警工程”和保山市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深入推进预警终端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推进灾害风险防治。不断提升防震减灾法治水平。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贯、普法、执法等工作;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全过程监管,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加强对重大工程地震安评工作的监管和现场工作抽查检查。配合开展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编制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完善地震应急服务供给,适时组织系统内部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深入开展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提升基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力度。协同推进“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并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1· 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宣传活动,扎实做好对外宣传和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10,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0,1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300,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27,400元,同比增长3.28%。主要原因分析:1.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项目预算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0,000元;2.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0,100,其中:本年收入3,710,100,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0,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7,400元,同比增长0.74%。主要原因分析: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5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10,1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10,100,其中:基本支出3,210,100比上年减少81,600元,同比降低2.48%,主要原因为退休2人后,新调入2人工资水平较低;项目支出500,000比上年增加109,000元,同比增长27.88%,主要原因分析: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预算增加3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1,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6,9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在职人员大病医疗费;

22405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665,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临聘人员劳务费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22405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灾害预防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2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6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全市9个基准站、11个基本站,68个一般站运行正常,观测资料连续、可靠,台站整体运行率不低于95%,对台站进行定期巡检。

二是密切监视全市震情趋势,跟踪市内地球物理观测资料,按要求及时开展重大异常现场核实,定期组织会商例会,分析市内震情趋势,产出会商研判意见不少于40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是稳步有序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工作,保障预警台点和数据正常运行,强化预警减灾实效,使地震预警系统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四是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年内组织防震减灾科学普及与法制宣传活动10次以上,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科普馆使用效益,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法规普及率和传播面。五是进一步优化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完善地震应急服务供给,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年内组织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2期,提升基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2.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确保全市地震监测站网运行率达95%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年内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培训2次,提升群测群防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科普知识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年内组织各类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20次以上,打通防震减灾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1,400,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0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水平较低,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3,415,635.57元,其中,流动资产31,272.38元,固定资产2,458,267.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6,095.3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0,70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0,883.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9项,账面原值199,80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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