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407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保山市财政局起草了《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修订了《保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局。
邮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二号楼A座1713室保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邮政编码:678000
电子邮箱:bsszcgl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灵 0875-2216700
附件:1.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保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征求意见稿)
保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