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0-071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关于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生转考、延考申请事宜

(一)关于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转考申请事宜。

云南省内考生初级资格考试可在省内向户籍地、工作地申请转考,省外不可以转考。省内更换考区,根据考生申请办理,申请部门为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7时。

申请转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防疫工作或受疫情影响,不能回报名地参加考试的;2.因考生毕业回户籍或工作地的;3.州市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

考生向户籍、工作地财政部门申请转考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上述证明材料。

(二)关于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延考申请事宜。

省内申请延考,根据考生申请办理,申请部门为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7时。

申请延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防疫工作或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2.因病、孕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3.州市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

考生向户籍、工作地财政部门申请转考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上述证明材料。

(三)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

隆阳区财政局会计股:0875-2218031

施甸县财政局会计股:0875-8121269

腾冲市财政局会计股:0875-5182173

龙陵县财政局会计股:0875-6127748

昌宁县财政局会计股:0875-7130290

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875-2216442

保山市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