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19-081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9-08-1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昌宁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你们(具体金额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入2019年“21305—扶贫”预算支出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2019年“513—转移性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二、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8〕2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保山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抄 送: |
市审计局,市扶贫办,本局国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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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 |
2019年8月5日印发 |
附件
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名称 |
贫困县标示 |
下达资金 |
预算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 |
政府经济功能 分类科目 |
昌宁县 |
贫困 |
500.00 |
21305—扶贫 |
513—转移性支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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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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