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915-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市本级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
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保山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保山市市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数3368万元的72.9%,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所致,较上年2406万元增加49万元,增长2%。
分项构成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完成预算数272万元的0%,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为336万元,完成预算数1397万元的24.1%,较上年341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1.5%,全年公务接待2245批次(含外事接待3批次),接待22458人次(含外事接待137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19万元,完成预算数1699万元的124.7%,较上年2065万元增加54万元,增长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54万元,完成预算数228万元的373.7%(主要是省级下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用于购置车载CT医疗车、救护车、微生物移动检测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544万元),较上年849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0.6%,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5万元,完成预算数1471万元的86%,较上年1216万元增加49万元,增长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11辆。
保山市市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1.保山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保山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附件1).xls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附件2).xls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