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7-080802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8-08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郭积仓代表:
您在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龙陵县龙江乡大汉坝村党总支寨头支部活动场所建设缺口资金补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2017年市人大办已建议在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中分配龙陵县龙江乡大汉坝村党总支寨头支部活动场所建设缺口资金10万元(保人办〔2017〕22号),资金将于我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