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春林代表:
您在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温泉镇联席村活动室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2017年市人大办已建议在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中分配温泉镇联席村活动室建设资金10万元(保人办〔2017〕22号),资金将于我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