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04_A/2017-1113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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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李红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施甸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场地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第五届体育运动会是我市的重要体育项目,对推动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具有积极的作用,市、县各级财政部门都应给予大力支持。

二、你们提出的“加大对施甸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场地建设项目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市运会顺利举行”的要求,市财政已于2017年会同市体育局积极向上争取体彩公益金300万元,用于与扶持体育场馆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施甸县举办市运会的实际,积极筹措资金,给予必要支持。

三、目前,市、县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市、县(区)各有本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从市财政来看,由于收入来源少,对省依赖程度大,财力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支出后所剩无几。在这样的情况下,县级体育训练场建设还需主要由县(区)政府统筹解决。

四、待第五届市运会举办时,我们将本着市级财力的能力、办会的需要及历届惯例,统筹考虑对市运会的经费补助。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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