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04_A/2015-100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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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现将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建立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春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具体事务。配置了计算机等工作设备,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为便于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我局还单独为人事教育、综合、会计、农业、政策法规、政府采购管理等科室建立了专门用户,并对科室新联络员进行了一对一、点对点的培训。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科〔2008〕5号)要求,参照《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内容、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作了明确,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依法理财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相结合、与推进办公自动化和“金财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同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落实到人,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效的地开展。

(三)宣传教育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等形式,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主要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学习本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局职工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知晓率,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其它工作情况

我局本着由近及远的原则,以信息为重点,按照统一的格式,完成了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政务动态、公众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规划、财政信息等15个栏目信息目录的编制工作。要求各科室严格按《保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别对所负责的内容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和发布,所有对外网发布的信息都由分管领导进行了审核,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与合法。由于政府财政信息本身的特殊性,我们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上都比较慎重,对于《保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的内容我们主要通过保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对涉及全市会计工作人员的各类会计考试信息又采用电视、报纸、网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在保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子站的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政务动态、公众监督、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预决算报告、法规规划、财政信息等15个栏目上已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70余条,将我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内容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性法规、工作总结、财政工作信息等做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通过《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保山手机报、保山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公开各类会计考试信息、保山财政信息45条,方便广大考生了解会计考试信息及财政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但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尚未收到过公开部分未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

“96128”政务查询服务专线电话开通后,我局安排了3名兼职联络员负责接听电话,就相关咨询进行解答。2014年,“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共收到来电6次,均是询问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粮食直补等事项,我局都做了如实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但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尚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一起因不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案件后,我局对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主要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审理,包括质疑处理程序、开标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关评分标准设定是否违规、投诉处理决定书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等问题,通过审查证据,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专业人士了解情况等方式审理,因作出影响申请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并不是被申请人,是另一部门,而该部门并不是一级行政机关,无权独立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局依法撤销了该决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着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内容还不够充实、个别信息更新慢、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主要是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量大,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同时还肩负着科室的其他工作,对做细做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的难度。对此,我局在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网站栏目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使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我市财政工作最新动态;二是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量。

 

                                  保山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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