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5-090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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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和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
(一)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086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178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3%,比上年决算数增收43429万元,增长10.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4237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7%,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39194万元,增长9.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17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8305万元(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债券转贷收入34000万元,上年结余71444万元,调入资金41901万元,收入总计175743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423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17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2万元,调出资金36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1514万元,比年初报告数92494万元减少98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3133万元,比年初报告数73824万元减少691万元;净结余18381万元,比年初报告数18670万元减少289万元。年终结余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21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增加309万元,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下划补助收入增加812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462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要求对云南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收入、支出科目不对应问题进行技术处理),收入共计比年初报告数增加4583万元;另一方面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765万元(主要是省清算地税经费上解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174万元,调出资金增加3624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要求对云南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收入、支出科目不对应问题进行技术处理),支出共计比年初报告数增加5563万元,收支相抵净增支出980万元,年终结余相应减少980万元。
全市基金收入完成196972万元,比上年减收75971万元,减少27.8%,完成年初预算的85.6%;基金支出完成255700万元,比上年减支67559万元,减少20.9%,完成年初预算的68.7%。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一致。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1969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065万元,上年结余127926万元,调入资金3624万元,收入总计382587万元;基金支出255700万元,其他上解支出-134万元(省级退回多计提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铁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调出资金295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482万元。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583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5.5%,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2453万元,增长23.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79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1.9%,比上年增支30711万元,增长17.3%。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一致。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8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426万元(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38943万元,上年结余3968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调入资金12028万元,收入总计29691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79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07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0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5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7万元,调出资金26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011万元,比年初报告数46617万元减少60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0791万元,比年初报告数31397减少606万元,净结余15220万元,与年初报告数一致。年终结余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941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增加808万元,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下划补助收入增加132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52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627万元,收入共计比年初报告数增加3516万元;另一方面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247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674万元,支出共计比年初报告数增加4122万元,收支相抵净增支出606万元,使得年终结余相应减少了606万元。
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409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4246万元,增长145.3%,完成年初预算的36.3%;基金支出完成38757万元,比上年增支24739万元,增长176.5%,完成年初预算的32.4%。基金收支与年初报告数一致。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40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8万元,上年结余1183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93万元,调入资金2674万元,收入总计58687万元;基金支出3875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0万元,调出资金86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6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9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当年未发生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与年初报告数一致。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98万无,上级补助收入33万元,年终结余1431万元。
二、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4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2亿元,比上年增收4.3亿元,增长10.1%,完成年初预算的98.3%,总量排名全省州市第9位,增幅排名全省州市第7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4.2亿元,比上年增支13.9亿元,增长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总量排名全省州市第11位,增幅排名全省州市第12位。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牢抓住丝路经济带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重大机遇,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主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紧扣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支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市共争取到各类经济建设资金31.5亿元,扎实推进隆阳西水东调、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安排资金7亿元,支持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下达中央车购税等专项资金8.1亿元,推进国道、省道和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城市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4480万元,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筹集并偿还云保、保腾两条二级公路2014年贷款利息80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本金6995万元。安排库区基金、库区后期扶持资金9152万元,对全市2.5万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二是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力度。争取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3500万元、工业跨越发展资金82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软环境建设,促进工业跨越发展。争取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70万元,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加大企业发展投入力度。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44.1万元,支持16户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争取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78万元,支持制糖企业基地建设和良种推广。争取商贸流通资金330万元,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和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争取外经贸补助资金486万元,推动企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积极支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市、县(区)财政共安排资金15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500户微型企业兑付补助资金。四是增强财政撬动金融资源能力。采取措施推进银政企合作,有效扩大金融机构对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扎实开展。中心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等重点项目融资工作积极推进。与建行搭建的“助保贷”融资平台有序运行,全年发放贷款5.4亿元,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平台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保障民生支出坚强有力。全市民生支出达125.5亿元,增长9.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4%。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市支农支出30.3亿元,增长25.5%。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直补等涉农补贴2.3亿元,退耕还林财政资金4076.9万元,草原生态保护奖励1092.6万元,受益农户52.8万户。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4亿元,重点对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产业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等进行扶持。农业保险参保险种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各级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资金258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3亿元,项目总投资和各级财政资金分别比2013年增长46%和27%,实施项目38个,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6.1万亩,扶持发展龙头企业6户、专业合作社10个。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全市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4亿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414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6个。二是努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9.6亿元。安排学校公用经费补助2.4亿元,保障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1.2万名学生公用经费开支。安排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9亿元,惠及18.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8亿元,惠及28.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安排免费教课书经费补助2146万元,全市29.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配套资金3736万元,改建食堂面积2.3万平方米。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饮用水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536万元,重点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9288万元,拆除重建校舍4.9万平方米,加固改造不安全校舍29.3万平方米。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圆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扫尾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亿元,增长3.4%。按要求兑现提高城乡低保人员补助标准增长15%的政策,共向30.7万名城市及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5.2亿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9亿元,推动全市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完成各类就业补助支出8649万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向9223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5.6亿元。向6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200万元。四是实施卫生惠民工程。完成医疗卫生支出17.7亿元,增长14.1%。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2亿元、公共卫生经费2.3亿元、医疗保障经费11.1亿元,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资金6493万元,对15.4万人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入,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2014年职工医保住院、城镇居民医保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18.1%、29.2%。新农合参保率保持在98.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率达58.7%。五是促进文体科技事业繁荣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亿元,大量文体资金的投入,巩固提升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了全市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保障有力,农村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文化体育广场建设推进有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及中央、省级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稳步实施,保山历史名人堂建成开放,永子棋院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支持代表队参加省运会、残运会、民运会并取得好成绩。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市科学技术支出7707万元,公众的科普意识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在更多的领域得以应用和转化。六是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5亿元,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5920套;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1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万户,累计为2029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9万元。
(三)财税管理改革有效深化。全市财税部门以科学理财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深化财税改革创新。一是深化预算改革,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绩效评价为导向、监督检查为手段的“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对市属1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取上年净利润的5%和股利收入作为国有资本收益,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收入预算1398万元,实际完成1398万元。三是在市本级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约束,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8—12月,市本级共发生财政授权支付笔数16575笔,金额5.9亿元,通过监控系统拦截笔数1667笔,金额5987万元。四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财政国库资金调控能力和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实施改革的财政资金总量达140.5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的80%。公务卡结算制度和预算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继续深化,公务卡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市预算单位报销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3.2亿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五是稳步推进政府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市本级及五县区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全市440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六是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市本级对科技专项经费、再就业资金、政法经费保障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引进中介首次对市民政局及昌宁县财政支出进行整体绩效评价。七是组织全市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新预算法专题培训,增强全市预算法治意识,为宣传普及、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打下坚实基础。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保山市市级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追加等流程,统筹整合财政性资金,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加快支出进度,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八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出台实施,扎实抓好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比2013年下降28.2%,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33.7%。九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为8.8亿元,节约资金7932万元,节约率8.3%。十是税收征管方式改革不断深化,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作用充分发挥;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管,强化税务稽查,优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全市财政收支总量依然较小,财政自给率低,增收难度加大,刚性需求增长迅速,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压力巨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风险预警管理亟待加强等。对这些存在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2015年全市财税工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决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