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6-0901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牢牢抓住丝路经济带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重大机遇,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主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紧扣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运行质量,努力完成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178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429万元,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25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1%;非税收入完成1592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5.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4237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39194万元,增长9.3%。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1784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1371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1444万元,调入资金3843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4000万元,收入总计175285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423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59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17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8万元,支出总计16603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2494万元,其中需结转下年支出的上级专款和预算单位额度73824万元,净结余18670万元。净结余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当年超收形成财力;二是按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将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公共预算形成财力。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5834万元,比上年增收12453万元,增长23.3%,完成预算的115.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7916万元,比上年增支30711万元,增长17.3%,完成预算的110.6%。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834万元,上级补助各项收入121485万元,上年结余3968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8995万元,调入资金940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收入总计29339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79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7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05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5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0万元,支出总计2467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617万元,其中需结转下年支出的上级专款和市级预算单位额度31397万元,净结余15220万元。净结余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当年超收形成财力;二是按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将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公共预算形成财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6972万元,比上年减收75971万元,下降27.8%,完成预算的85.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5700万元,比上年减支67559万元,下降20.9%,完成预算的68.7%。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1969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065万元,上年结余127926万元,收入总计3789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5700万元,调出资金25961万元,支出总计2816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302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928万元,比上年增收24246万元,增长145.3%,完成预算的36.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8757万元,比上年增支24739万元,增长176.5%,完成预算的32.4%。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40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45万元,上年结余11834万元,收入总计562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875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47万元,调出资金6026万元,支出总计5003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623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23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2.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54万元,增长3.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456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7.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63万元,增长16.3%。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23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35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394万元,收入总计2382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456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5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138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6990万元。再加上年结余2633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0339万元。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9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31万元,增长7.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26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2.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50万元,增长20.5%。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93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394万元,收入总计703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60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5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4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6246万元。再加上年结余1396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592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4年年初未向人代会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年预算度执行中,市本级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98万元,当年未安排支出,结余1398万元,全额结转2015年安排支出。
以上均为快报数,财政厅批复我市201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以强化征管为抓手,突出增强财力,全力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强化税源管理。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分析,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责任,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努力培植财源,竭力挖潜增收,全力堵塞漏洞,积极依法加强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征管措施,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类收入征管,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通过努力,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0.9亿元,增长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2亿元,增长10.1%,其中:非税收入完成15.9亿元,增长55.2%。尽管各级十分努力,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国家出台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等结构性减税因素影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未能完成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增长12.1%的目标,相差2个百分点。
(二)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加快发展。一是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19.1亿元,增长6.6%。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3.1亿元,增长3.7%。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市共争取到各类经济建设资金31.5亿元,扎实推进隆阳西水东调、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安排资金7亿元,支持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下达中央车购税等专项资金8.1亿元,推进国道、省道和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城市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4480万元,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筹集并偿还云保、保腾两条二级公路2014年贷款利息80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6995万元。安排库区基金、库区后期扶持资金9152万元,对全市2.5万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三是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力度。争取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3500万元、工业跨越发展资金82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软环境建设,促进工业跨越发展。争取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70万元,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四是加大企业发展投入力度。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44.1万元,支持16户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争取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78万元,支持制糖企业基地建设和良种推广。争取商贸流通资金330万元,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和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争取外经贸补助资金486万元,推动企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积极支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市、县(区)财政共安排资金15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500户微型企业兑付补助资金。五是增强财政撬动金融资源能力。采取措施推进银政企合作,有效扩大金融机构对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扎实开展。中心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等重点项目融资工作积极推进。与建行搭建的“助保贷”融资平台有序运行,全年发放贷款5.4亿元,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平台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将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民生支出达125.5亿元,增长9.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4%。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市支农支出30.3亿元,增长25.5%。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直补等涉农补贴2.3亿元,退耕还林财政资金4076.9万元,草原生态保护奖励1092.6万元,受益农户52.8万户。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4亿元,重点对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产业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等进行扶持。农业保险参保险种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各级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资金258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3亿元,项目总投资和各级财政资金分别比2013年增长46%和27%,实施项目38个,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6.1万亩,扶持发展龙头企业6户、专业合作社10个。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全市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4亿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414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6个。二是努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9.6亿元。安排学校公用经费补助2.4亿元,保障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1.2万名学生公用经费开支。安排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9亿元,惠及18.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8亿元,惠及28.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安排免费教课书经费补助2146万元,全市29.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配套资金3736万元,改建食堂面积2.3万平方米。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饮用水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536万元,重点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9288万元,拆除重建校舍4.9万平方米,加固改造不安全校舍29.3万平方米。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圆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扫尾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亿元,增长3.4%。按要求兑现提高城乡低保人员补助标准增长15%的政策,共向30.7万名城市及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5.2亿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9亿元,推动全市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完成各类就业补助支出8649万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向9223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5.6亿元。向6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200万元。四是实施卫生惠民工程。完成医疗卫生支出17.7亿元,增长14.1%。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2亿元、公共卫生经费2.3亿元、医疗保障经费11.1亿元,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资金6493万元,对15.4万人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入,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2014年职工医保住院、城镇居民医保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18.1%、29.2%。新农合参保率保持在98.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率达58.7%。五是促进文体科技事业繁荣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亿元,大量文体资金的投入,巩固提升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了全市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保障有力,农村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文化体育广场建设推进有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及中央、省级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稳步实施,保山历史名人堂建成开放,永子棋院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支持代表队参加省运会、残运会、民运会并取得好成绩。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市科学技术支出7707万元,公众的科普意识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在更多的领域得以应用和转化。六是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5亿元,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5920套;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1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万户,累计为2029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9万元。
(四)以科学理财为目标,强化创新意识,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一是深化预算改革,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绩效评价为导向、监督检查为手段的“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对市属1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取上年净利润的5%和股利收入作为国有资本收益,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合计为1398万元。三是在市本级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约束,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8-12月,市本级共发生财政授权支付笔数16575笔,金额5.9亿元,通过监控系统拦截笔数1667笔,金额5987万元。四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财政国库资金调控能力和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实施改革的财政资金总量达140.5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的80%。公务卡结算制度和预算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继续深化,公务卡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市预算单位报销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3.2亿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五是稳步推进政府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市本级及五县区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全市440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六是研究出台了《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建设事权调整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实施方案》,推进“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新体制”顺利实施。七是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市本级对科技专项经费、再就业资金、政法经费保障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引进中介首次对市民政局及昌宁县财政支出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五)以依法理财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全力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一是组织全市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新预算法专题培训,增强全市预算法治意识,为宣传普及、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硬化预算约束。出台了《保山市市级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追加等流程,统筹整合财政性资金,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加快支出进度,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加强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监管,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累计落实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6600万元,支持建设了一批社会福利、社会体育、残疾人事业、教育事业等公益性项目。五是积极稳妥落实住房补贴政策,筹措财政资金10000万元,完成了市级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兑付工作。继续稳妥实施2012-2014年调整津贴补(绩效工资)方案,进一步加强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六是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七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出台实施,扎实抓好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比2013年下降28.2%,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33.7%。八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会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九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为8.8亿元,节约资金7932万元,节约率8.3%。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全市财政收支总量依然较小,财政自给率低,增收难度加大,刚性需求增长迅速,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压力巨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风险预警管理亟待加强等。对这些存在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困难,经济增速放缓,发展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年财税工作面临着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支出压力剧增等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长期趋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速推进,保山提出的孟中印缅通道建设优先实施方案得到国家和省的认可并积极推动,将为争取政策和资金提供机遇。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极大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中央、省财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将有利于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正确认识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常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做好2015年的财税工作。
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风险防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保山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安排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096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8.0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724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收支预算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能否回暖仍不确定,支撑税收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不牢;二是由于非税收入不具有可持续增收的条件,预计全年增幅将呈现明显回落态势;三是我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规模的差额日益扩大,支出在高基数基础上难以继续维持高增长;四是目前可以预见的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增量空间相对较小,不足以支撑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实现大幅增长。
全市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0960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122606万元,上年结余92494万元,调入资金10800万元,收入总计173550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4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00万元,支出总计1735500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7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166万元,增长1.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8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0484万元,增长5%。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88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3000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617万元,收入总计2535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84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3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00万元,支出总计2535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73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9622万元,下降4.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56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0100万元,下降3.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在基金收支核算的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保障金、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6个基金科目收支调整纳入公共预算,基金收支安排相应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87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500万元,上年结余97302万元,收入总计32315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45600万元,调出资金10800万元,年终结余66752万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59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4972万元,增长85.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3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34643万元,增长89.4%。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75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上年基金结余6235万元,收入总计8363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34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315万元,调出资金2920万元,支出总计83635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1854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0.6%,其中:保险费收入137320万元,较快报数增长9.2%;利息收入8943万元,较快报数增长21.8%;财政补贴收入54632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4.1%。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结合我市历年社保基金的实际增长情况,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因此,保费收入相应增长。二是在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人员补助水平之和,将提高到年人均450元。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按优惠利率计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7723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6985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6%,转移支出168万元,其他支出570万元。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失业保险月人均失业金按照15%的增幅测算。二是按照中央提高医疗报销比例,适当消耗历年结余,但不超过累计结余20%的医改工作要求,结合近三年医保待遇支出的平均增长率,合理测算医保待遇支出。部分县区的医保基金预算出现当期赤字,属于合理范围。
2015年,全市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32853万元,较快报数下降11.2%,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33192万元,较上年增长10.9%。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478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2.3%,其中:保险费收入27463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2.3%;利息收入5384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5.4%;财政补贴收入17617万元,较快报数增11.5%。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二是中央、省、市财政对市本级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按优惠利率计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2015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775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5766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4%,转移支出9万元。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二是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之后,市本级当期收支结余出现赤字,原因是为保证全市基金平衡,市级加大了对各县区的补助。
2015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6810万元,较快报数下降58.1%,年末滚存结余预算162739万元,较快报数长4.4%。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除市本级外,五县区暂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条件,拟于2016年预算统一编制,本次仅报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3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60万元,下降4.3%。其中:利润收入1138万元,产权转让收入200万元。支出安排2605万元,上年未安排支出,支出纯增260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8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305万元,年终结余131万元。
四、2015年主要财政工作及措施
(一)持之以恒深化财政改革,在开创预算管理新局面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切实提高全市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算改革工作,有效应对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开展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及要求,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平衡机制,研究编制3年滚动财政规划。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按要求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完善部门预算,细化预算支出项目,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努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公开制度。四是严格规范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国库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全面推进全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二)持之以恒发挥财政职能,在不断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资金的分配投入上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引导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支持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加快培育文化品牌、竭力打造旅游三张名片,做大产业规模,培育壮大财源。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带动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五是积极争取,将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范畴,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加快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规模,保障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合作,多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三)持之以恒健全收入增长机制,在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上下功夫。一是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二是强化税源征管监控。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的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治税工作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研判。三是加大对国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力度,盘活资产。
(四)持之以恒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上下功夫。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完善财政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明确全市各级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责与重点,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入到民生领域,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民生资金筹措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机构有效运转的基础上,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适度倾斜。四是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落实好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
(五)持之以恒强化财政监管,在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财政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能力。二是构建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民生资金、社保资金及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绩效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质量,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严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成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继续完善政府性债务信息统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基本制度,有效管控债务风险。五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敢于担当的勇气,以持之以恒的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财政部按照现行记账式国债的发行方式,代理地方政府向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债券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整体绩效评价】 整体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考核办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整体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考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全口径预算】 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规定,我国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口径预算管理,是监督主体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的法制化运行机制。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 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