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6-111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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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0月27日在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由于中央和省相继出台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警衔津贴标准、增加临时性补贴等一系列增资政策,市级财政收支预计出现较大变化。同时,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需将由单位承担的债券付息资金调入预算再安排用于付息支出;为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增加安排部分项目资金。根据预算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保山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1、上年结余调整为43057万元,比年初预算的44453万元减少1396万元。主要是按要求在年终结算时将2015年度收支净结余全额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6447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4400万元增加2047万元。主要是中央、省加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3、固定数额补助收入调整为6601万元,比年初预算的5991万元增加610万元。主要为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中央增加补助资金。
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43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50万元增加280万元。主要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央补助资金增加。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1313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1777万元增加1356万元。主要是为了满足各项增资需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调入资金调整为1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129万元增加6871万元,其中:从专户调入省返还的矿产资源专项资金滚存结余1337万元,调入财政专户暂存的收回结余资金2500万元,调入收回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2322万元,调入单位承担的一般债券利息712万元。
上述收入项目调整共计增加收入来源9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77968万元,比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后的268200万元增加976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调整为101644万元,比年初预算的92500万元增加9144万元,主要为落实各项增资政策需增加安排的支出。
2、项目支出调整为95166万元,比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后的93014万元增加 2152万元。其中:
(1)安排解决龙陵茄子山水库移民历史遗留问题支出1000万元(2015年国库垫付资金);
(2)安排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2500万元(归还财政专户借款);
(3)安排一般债券付息支出712万元;
(4)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扶贫贷款市级配套利息资金1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00万元,今年实际需要1000万元,调剂用于落实各项增资政策1000万元);
(5)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烤烟奖励扶持资金660万元(今年暂不需要支出,调剂用于落实各项增资政策);
(6)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贷款风险补偿金400万元(今年暂不需要支出,调剂用于落实各项增资政策)。
3、结转上年专项支出调整为41529万元,比年初预算的43057万元减少1528万元。主要是将部分上年结转项目调剂用于落实各项增资政策。
(三)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2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92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23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33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057万元,收入总计5607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96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47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78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78万元,支出总计56072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调入资金调整为2295万元(为调入单位承担的专项债券利息),比年初预算净增加2295万元。其他收入项目不变。
(二)支出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5483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52540万元增加2295万元,主要为安排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其他支出项目不变。
(三)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48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5000万元,上年结余14376万元,调入资金2295万元,收入总计23262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48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9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25000万元,调出资金2000万元,支出总计224799万元,年终结余782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1758万元,比年初预算的265万元增加11493万元。
1、股利、股息收入调整为8493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8493万元。主要是市级收到市电力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
2、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3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3000万元。主要是市国资公司上缴投资收益(市电力公司向股东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
(二)支出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223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740万元增加11493万元。主要是为弥补市电力公司经营亏损,市级将新增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补助给市电力公司。
(三)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58万元,上年结余1334万元,收入总计13092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2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50万元,调出资金77万元,年终结余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