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04_A/2017-033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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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保山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3月18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50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收52700万元,增长10.1%,同口径调整上年收入基数后,增长12.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2235万元,增长12%;非税收入完成192829万元,增长6.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65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支205200万元,增长10.7%。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50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26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60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740万元,调入资金89134万元,收入总计25691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65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0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4000万元,调出资金11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727万元,支出总计25691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6700万元,比上年减少54902万元,减67.3%。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003万元,比上年增收13508万元,增长19.4%,完成预算的108.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1648万元,比上年增支30612万元,增长12.2%,完成预算的102%。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289万元,上年结余4305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6266万元,调入资金101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9000万元,收入总计6399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6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2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47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8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64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34万元,支出总计63993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9829万元,比上年减少33228万元,减77.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625万元,比上年减收58080万元,下降36.4%,完成预算的78.7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6158万元,比上年减支98751万元,下降46%,完成预算的61.79%。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1016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027万元,上年结余535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5000万元,调入资金4366万元,收入总计575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61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85000万元,调出资金32297万元,支出总计5334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12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687万元,比上年减收5156万元,下降14%,完成预算的65.8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709万元,比上年增支7724万元,增长30.9%,完成预算的62.26%。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316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3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1000万元,上年结余14315万元,调入资金2579万元,收入总计4110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70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35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57500万元,调出资金2761万元,支出总计398974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12073万元。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土地成交量少,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收。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599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6.4%,比上年增收243635万元,增长5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3605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6.9%,比上年增支259810万元,增长69.1%。当年收支结余239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3656万元。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63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8.5%,比上年增收20930万元,增长19.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66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7%,比上年增支39978万元,增长52.1%。当年收支结余96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033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297万元,上年结余1334万元,收入总计3163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62万元,调出资金4828万元,支出总计3089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741万元。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89万元,上年结余1334万元,收入总计1382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6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85万元,调出资金289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682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6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提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预算执行;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对此,我们认真落实上述决议和审查意见,在2016年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千方百计筹资金,着力扩大财力总量。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加强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5亿元,增长10.1%。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紧紧围绕中央、省相关政策,加大与国家各部委、省各厅局汇报对接力度,全年争取到上级补助收入135.37亿元,争取政府债券83.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亿元,置换债券74.9亿元)。三是努力盘活存量资金。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大力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市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9546万元,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精打细算用资金,着力服务民生保基本。一是保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共计16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同比增长9.9%,其中:农林水支出41.8亿元,同比增长2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亿元,同比增长1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亿元,同比增长11%;教育支出39.6亿元,同比增长20.5%;住房保障支出14.8亿元,同比增长14%。二是保工资、保运转。为了兑现中央和省相继出台的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警衔津贴标准、增加临时性补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增资政策,市本级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措施,共筹措安排11130万元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三是保重点。城市建设方面,安排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及前期资金4300万元,安排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4028万元,安排“三个万亩”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安排中心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资金1000万元;农业农村方面,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各类资金138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6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38万亩,扶持发展龙头企业11户、专业合作社4个,同时,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56个,实施美丽乡村项目12个,实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20个;基础设施方面,安排水利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700万元,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500万元。

科学有效管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财政安排的各部门年初预算专项资金,要求三季度末必须执行到80%以上,10月底前必须执行到90%以上,11月底以前必须全部执行完毕,未达到进度要求的一律收回平衡预算。二是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基础上,2016年委托第三方(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一个县(昌宁县)、一个部门(农业系统)、一个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的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同时,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由市财政局对水利专项资金和残疾人保证金两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绩效评价。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会计信息质量、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预算执行进度等检查和督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市各级政府按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只在限额内通过省级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举债,并通过债券置换、偿还存量债务等方式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五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15.5%。

扎实有力推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县两级政府预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均已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市、县财政开始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行3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四是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市本级实现预算单位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目标,腾冲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的4个县(市、区)之一顺利上线。五是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全市共11644户纳税企业纳入改征增值税范围。六是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套非税收入预算体系。

总体来看,2016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财政增长的基础不牢固,具体表现在财源单一,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还不够充分;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经济发展形势依旧严峻,发展中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全市财政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同时,也应看到:我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随着财税改革的推进,新的发展活力将进一步释放;中央、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PPP项目等方面对保山的关心、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随着“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的落实,以及 “六大产业”、“五网”建设、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三个万亩”、“园中园”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推进,财政收入将迎来新的增长点。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财政厅对保山财政工作的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实际论、方法论、创新论和跨越论,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从严从速抓好财政支出,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推改革、促发展、求跨越。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农业方面。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优先保障“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效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

2.扶贫方面。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确保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递增20%。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吸引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

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力度,全力支持“五网”建设,积极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4.产业发展方面。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设立产业基金、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六大重点产业,大力支持园区(“园中园”)建设,推动生产要素、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向园区聚集。

5.教育方面。完善现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6.科技方面。支持科技创新驱动,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学技术普及和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7.文化体育方面。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群众体育、乡村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

8.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困难救助等政策,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和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9.医疗卫生方面。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0.生态环保方面。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三个一万亩”生态工程,支持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县(市)创建。

(二)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27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同)增长8.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7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7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06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44万元,调入资金100056万元,收入总计24972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1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0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600万元,支出总计2497200万元,收支平衡。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1%。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45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28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06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06万元,调入资金63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829万元,收入总计6302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24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68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93800万元,支出总计630215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0313万元,比上年增长156.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0397万元,比上年增长150%。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603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79万元,上年结余42124万元,调入资金84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100万元,收入总计58402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903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0100万元,调出资金32500万元,支出总计572997万元,年终结余11032万元。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3660万元,比上年增长290.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6561万元,比上年增长317.5%。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236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100万元,上年结余12073万元,调入资金8413万元,收入总计39574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365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09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9200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总计390461万元,年终结余528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6569万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保险费收入297092万元,比上年下降14.5%;利息收入4623万元,比上年下降6.1%;财政补贴收入169592万元,比上年下降7.7%;转移收入1618万元,比上年下降24.6%。支出安排570315万元,比上年下降10.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30840万元,比上年下降14.2%,转移支出1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26254万元,比上年增长9.8%。年末滚存结余预算429910万元,比上年增长6.5%。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在合理范围内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8267万元,比上年下降6.4 %,其中:保险费收入48327万元,比上年下降13%;利息收入1727万元,比上年下降14.2 %;财政补贴收入8521万元,比上年下降6.1%;转移收入55万元,比上年增长10%。支出安排127366万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3221万元,比上年下降18.6%,转移支出11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90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191235万元,比上年下降4.5%。结余在合理范围内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全市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市、县两级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按要求将2014年10月以来基金收支全部计入2016年收支数,存在不可比因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5788万元,比上年增长21%,上年结余741万元,收入总计4652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03万元,调出资金45150万元,年终结余76万元。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8万元,比上年减97.5%,上年结余682万元,收入总计99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52万元,调出资金120万元,年终结余18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

三、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一)抓收入,要既征又争。一是狠抓收入征管,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大对国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盘活资产;建立收入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各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月进行通报,促进收入均衡入库。二是狠抓向上争取,密切关注国家、省专项转移支付调整方向,集中力量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二)抓支出,要既快又严。一是加快预算内资金的下达拨付进度,建立和执行资金收回倒逼机制,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一季度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20%,二季度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60%,9月底执行进度不低于80%,10月底执行进度不低于90%,11月底执行进度达到100%的要求进行清算,对未达到执行进度的部分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建立和实行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市财政按月对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各部门的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并将考评结果报市委,对总体支出进度或本级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由市财政局约谈各地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强化预算执行结果运用,把支出进度考评结果与对县区、园区的资金调度和部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对支出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区、园区,减少资金调度,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市级部门,相应削减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安排。二是严格管理每一笔财政预算资金,重点强化省级、市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要求和支持范围,在分配资金时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指导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将资金及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对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抓改革,要既调又控。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推行预算公开,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实行预决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全部公开;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必须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进一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由直接投入向间接投入转变,由无偿拨付向有偿拨付转变,着重采用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增强财政的引导力,放大财政的“桥梁”功能。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对于债务规模小的县(市、区),在人大审查批准的限额内要敢于举债,善于用“明天的钱”来办“今天的事”,对于债务风险偏高的县(市、区),在3至5年内,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指标,同时要做到“不在限额之外举借政府债务,不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不违规提供担保承诺,不违规使用置换债券资金,不延误置换债券转贷及下达进度”等;三是严控存量资金,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清理收回并统筹盘活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

(四)抓发展,要既保又促。一是进一步落实“三保”方案,确保各县(市、区)各项工资性支出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落实,合理确定各县(市、区)运转经费标准,确保不出现机构难以运转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标准和保障范围,确保各种补贴类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市委的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财政将重点投入以下领域:经济稳增长领域,及时落实经济稳增长所需的各项财政资金,全力推动“五网”建设,推动重大项目投资;“三农”领域,发挥好中央及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示范性、引领性作用,推进美丽乡村、建制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四位一体”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利用农业产业开发各类资金抓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脱贫攻坚领域,抓住“国务院高位推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这一重大政策机遇,抓紧梳理资金整合清单,尽快完善资金整合方案,敢于创新、勇于突破,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上“做出实效、做出亮点、做出经验”;社会事业领域,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投入,积极支持文化科技等其他事业发展;社会保障领域,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提高等保障工作,增强市、县社会保障服务统筹能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增收、优支出、建机制、促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保山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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