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8-101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07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今年预算执行中,受土地交易量增长和成交价格上升的影响,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1-7月,保山中心城区已出让土地3074亩,成交价款达54.24亿元,远远超过年初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收入实现的同时也需增加安排相应的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另外省代发的市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也急需安排相应的项目资本金,超收收入还需安排一部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由于市级财政收支出现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规定,需进行预算调整。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已通过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本次预算调整情况
由于土地出让收支全部反映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本次预算调整仅对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000万元。预计全年可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0780万元(按成交价款的90%计算当年缴库数,并扣除按规定计提的各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调增支出
(1)安排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本金18489万元。
(2)安排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本金28905万元。
(3)追加安排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还本付息资金15000万元。
(4)安排隆阳区垫付的棚改范围征地拆迁费9910万元。
(5)安排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购买限价商品房作为安置房购房款 10000万元。
(6)追加安排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还本付息资金2000万元。
(7)安排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回购青阳片区土地款3094万元。
(8)安排保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土地报批费3301万元。
(9)安排保山一中原初中部土地出让清算支出8451万元。
(10)追加青阳片区清算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支出40000万元。
(11)安排市森林公安局办公用房处置收入用于迁建项目266万元。
(12)安排市委党校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13)安排土地出让业务费、耕地占用税等成本性支出4000万元。
(14)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补助隆阳区30180万元(符合规定的出让土地共计2012亩,按每亩15万元返还补助)。
(15)增加调出资金(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0000万元。
上述项目共计增加支出194596万元。
2.调减支出
由于部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年初预算安排的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计无需支付49933万元,相应调减支出49933万元。
增减相抵,上述调整事项共计增加支出144663万元。
(三)调整后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3652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00万元,调入资金16585万元,上年结余314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8700万元,收入总计66499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5308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2000万元,调出资金64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3700万元,年终结余1221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加急) 保政函〔2018〕3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doc】
附件【保人发〔2018〕18号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wps】
附件【2018年调整预算附表-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