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19-020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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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0003000010000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保山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1月 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努力做大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15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100.1%,比2017年增收38400万元,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9761万元,下降0.5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9%;非税收入完成271790万元,增长17.4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131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6%,比2017年增支232800万元,增长9.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5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88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78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51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09万元,调入资金513808万元,收入总计29524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31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5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9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218万元,支出总计28979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45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51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7%,比2017年增收9982万元,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413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1.9%,比2017年增支38250万元,增长12.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5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49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22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450万元,调入资金111611万元,债                                                                                                                                                                                                                                                                                                                                                                                                                                                                                                   务转贷收入204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49万元,收入总计6279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13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18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47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147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850万元,支出总计6246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2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9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比2017年增收373026万元,增长121.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43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比2017年增支344063万元,增长172.5%。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679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9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794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5400万元,调入资金16889万元,收入总计12058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435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900万元,调出资金348206万元,支出总计115365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2227万元,需结转下年对应安排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比2017年增收228178万元,增长22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8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比2017年增支273810万元,增长502 %。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3314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54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0793万元,调入资金16885万元,收入总计823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835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57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364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6760万元,调出资金101289万元,支出总计7957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18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2017年减收1002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183万元,收入总计122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2017年减支37898万元,调出资金10078万元,支出总计110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72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2%,上级补助收入27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4万元,收入总计24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调出资金461万元,支出总计12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7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255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9%,比2017年减收102523万元,下降9.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547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3%,比2017年减支110796万元,下降10.4%;当年收支结余707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1111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074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3%,比2017年减收8059万元,下降2.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665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4%,比2017年减支450万元,下降0.2%;当年收支结余409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900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到达较晚,无法在年内下达拨付;二是未开工项目不具备资金下达条件。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面积增加、价格大幅上涨。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县(区)计划出让的国有资源因市场因素未能如期交易。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8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严格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困难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和高黎贡山移民安置扶持补助等政策;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落实生均经费拨款保障机制;在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五网”建设、“三个万亩”、“园中园”等重点项目,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抓增收,优支出,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收入方面,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千方百计加强财源建设,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税费收入应收尽收。累计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55556万元,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17171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98800万元,为稳增长加力提效。支出方面,践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下降9.5%。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聚财力,保民生,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在“保工资、保运转”基础上,集中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通过“一折通”兑付涉农补贴资金29040万元。投入资金38772万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教育支出491612万元,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完成民生投入1946174万元,比2017年增长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5%。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事业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全面覆盖。

筹资金,促发展,顺利推进重点项目。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力不足、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灵活运用PPP模式等,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38164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心城区市政基础建设、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176858万元,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

强管控,防风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着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市、县均成立了债务管理委员会,市级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办法和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更加规范。认真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法定限额以内,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完成限额内政府债务置换454400万元。

推改革,抓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不断硬化,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加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评价结果得到初步应用。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等检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有效推进PPP项目落地,促成35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办、协办人大代表建议24项、政协委员提案47项,办结率100%。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宏观经济转型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经受住了考验和挑战,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收支目标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总量偏小,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刚性支出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县级“三保”存在硬缺口,主要依靠调入资金保平衡,财政可持续性不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2019年,经济继续面临下行压力。从收入看,新一轮减税降费的推行增加了财政减收因素,另一方面,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困难,产业转型升级缓慢,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从支出看,各级财政“三保”等支出任务繁重,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债务还本付息逐步走向高峰期,财政平衡困难。但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方向没有变,中缅合作建设皎漂港、东部产业转移、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发展定位给保山带来重大机遇,我市2019年经济形势趋稳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延续,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园中园”建设稳步推进,境内高速公路加快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

(二)2019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9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预算法,大力培育财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资金统筹,优化重点领域资金供给,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坚实基础,为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打下财力基础。

2019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持“量入为出、积极稳妥”,严控一般性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政府债务按期还本付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支持市委确定的重点项目。

(三)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88000万元,比2018年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13300万元,与2018年持平。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到期,预计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较2018年减少。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356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7%;教育支出504860万元,占1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910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165万元,占14.4%;卫生健康支出323083万元,占12.4%;节能环保支出73935万元,占2.9%;城乡社区支出196880万元,占7.5%;住房保障支出67300万元,占2.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23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63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4500万元,调入资金39574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00万元,收入总计2744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33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8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600万元,支出总计2744300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3780万元,比2018年下降16.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9000万元,比2018年下降7.3%。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和减税降费政策对市本级收入影响较大;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二是受地下综合管廊中央补助政策到期的

影响,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较上年减少。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15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教育支出41120万元,占1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30万元,占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0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23962万元,占7.5%;节能环保支出17548万元,占5.5%;城乡社区支出33461万元,占8.6%;住房保障支出2900万元,占0.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7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62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33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6300万元,调入资金11392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28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00万元,收入总计5057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6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8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109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320万元,支出总计50575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1300万元,比2018年增长8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03940万元,比2018年增长139.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      1251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7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2227万元,调入资金296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7900万元,收入总计 17576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3039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1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0万元,调出资金285100万元,支出总计170194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566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1020万元,比2018年增长78.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97148万元,比2018年增长112.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5910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6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4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79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8182万元,调入资金29656万元,收入总计109021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971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44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9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45000万元,调出资金102500万元,支出总计10820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2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748万元,比2018年增长874.1%,上级补助收入13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172万元,收入总计280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15万元,比2018年增长111.9 %,调出资金25450万元,支出总计2746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9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32万元,比2018年下降49.1%,上级补助收入13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170万元,收入总计23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35万元,比2018年增长137.7%,调出资金412万元,支出总计224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16123万元,比2018年增长8.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2426万元,比2018年增长8.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836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634808 万元,比2018年增长15.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5899万元,比2018年增长12.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0571万元,比2018年增长9%。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553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54330万元,比上年增长18.5%。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根据省提前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市财政已将新增政府债券编入年初预算。

三、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9年,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砥砺奋进,综合发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保山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固本强基,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一是落实任务保收。合理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对照预期目标任务,落实收入举措。正确处理好减税降费政策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二是严格征管促收。严格落实财税工作责任,加强对收入的预测和征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同征、同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三是主动作为增收。树立“争资就是增收”意识,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和宏观调控趋势,抢抓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机遇,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向上争取资金,特别“补短板”方面的项目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四是培植财源创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抓好“三个万亩”、“园中园”、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增收基础。

(二)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财政“三保”能力。及时足额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积极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标等政策,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全市各级行政事业机构正常运转。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安排市级补助资金5351万元,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市级补助资金4235万元,落实生均拨款保障及义务教育免补等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师资队伍建设;安排市级补助资金1069万元,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大力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搭建自主创业平台,激发创业活力;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900万元,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推动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丰富日常文化体育生活,支持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

(三)聚焦任务,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财政扶贫投入要求,市级财政安排扶贫项目资金9165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二是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财政安排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淘汰黄标车补助、“智慧环保”项目建设等环保支出4527万元,重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污染治理、污染防控等。三是全力支持打稳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市级财政安排还本付息及防风险支出227304万元,坚决守住政府性债务底线,确保不发生债务还本付息违约事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强化风险源头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争取置换债券支持,落实限期化债计划,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四)有的放矢,聚力夯实跨越发展基础。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总体部署,紧扣“三个定位”,支持打好 “三张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驱动作用。市级财政安排支农专项资金1151万元、高原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76万元、工业聚集化发展资金1815万元、产业发展基金贴息1036万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及东方黄石公园旅游品牌宣传等旅游产业项目1015万元,推动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安排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资本金83600万元,安排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心城市规划编制等城市建设资金193000万元,争取保山学院以北片区土地收储项目专项债券180000万元,全力支持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安排航空航线补贴11400万元,安排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大型灌区等项目前期费6110万元等,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加快成长,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筑牢基础。

(五)深化改革,大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退”的决策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积极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的收入划分。

(六)多措并举,合力构建科学监管格局。抓好财政管理,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支付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扎实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全市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整体专业素养。严肃财经纪律,紧抓财政监管工作不放松,继续推进收支真实性、政府债务、扶贫资金三大检查及市级预算单位财务检查。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新征程上大有可为。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市委的战略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深化财政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紧扣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为奋力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全力提速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050003000010111


附件【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市本级.xls
附件【2019年保山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xlsx
附件【2019年市本级项目.rar
附件【保山市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附件【保山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表(附件1、2).xlsx
附件【保山市地方财政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说明.docx
附件【2019年保山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xlsx
附件【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公开稿)20190201073951940.docx
附件【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全市.xls
附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3).docx
附件【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附表(公开稿)2019020108370634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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