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22-030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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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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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关于保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218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保山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和“十四五”平稳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8,6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1%,比上年减收6,767万元,同比下降1%。与年初预算有差距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以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造成减收,虽通过加强征管、加强清缴等方式,仍无法完全弥补减收缺口。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8,331万元,同比下降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9%;非税收入完成260,335万元,同比增长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7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0.4%,比上年减支531,475万元,同比下降19.6%,与年初预算有差距和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从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造成调入资金减少。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6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7,6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9,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45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00万元,调入资金313,521万元,收入总计2,929,9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7,9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2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9,9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4,454万元,支出总计2,483,55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46,44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7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收7,356万元,同比增长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7,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比上年减支81,526万元,同比下降1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34,22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8,4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39万元,调入资金14,2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9,800万元,收入总计1,798,4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8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55,2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84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33,9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21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6万元,支出总计1,765,1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3,2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4,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比上年减收705,706万元,同比下降70.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35,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比上年减支1,091,823万元,同比下降67.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4,4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476万元,上年结余50,2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3,000万元,调入资金43,952万元,收入总计1,070,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5,8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9,700万元,调出资金68,552万元,上解支出60万元,支出总计1,004,1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5,96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1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比上年减收275,258万元,同比下降80.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4,1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1%,比上年减支403,048万元,同比下降82.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105万元,调入资金27,7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97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8,5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3,000万元,上年结余2,408万元,收入总计791,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11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028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97,8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0,140万元,调出资金3,499万元,支出总计791,6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比上年减收70,2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比上年增支354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收入总计1,3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4万元,调出资金409万元,支出总计1,2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万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4,9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2%,比上年减收136,305万元,同比下降10.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43,0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8.5%,比上年减支327,189万元,同比下降23.9%。当年收支结余101,9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0,540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9,1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3%,比上年减收124,387万元,同比下降26.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6,7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4.3%,比上年减支171,209万元,同比下降31.8%,当年收支结余-17,642万元,结余为负数主要是全市职工异地就医支出在市级列支,导致市本级当年结余为负数。年末滚存结余232,251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1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一是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保山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15,652万元(一般债务1,647,044万元,专项债务2,668,608万元),严格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587,600万元以内;2021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64,682万元(一般债务359,412万元,专项债务1,105,270万元),严格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46,900万元以内。二是结余结转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446,442万元,相比往年规模较大,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从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全部结转下年。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努力克服财政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促平衡、守底线、保重点、惠民生、增效能,全力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千方百计确保收支平衡。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和市场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8,666万元,下降1%。面对减收缺口,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统筹“四本预算”、统筹上级资金与本级财力,盘活存量资金资源资产,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多措并举挖掘收入潜力。同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规范预算执行,全市压减“三公”经费1,112万元,市本级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时即压减10%,市本级在兜牢“三保”前提下压减一般性支出153,106万元。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1,258,217万元,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千方百计增加财力、压减支出后,努力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

矢志不守好风险底线。严守三保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三保支出1,334,283制定一县一策“三保”保障方案,细化分类管控措施,明确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办法,将财力向“三保”困难地区倾斜,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严守债务风险底线,通过预算安排、加快资产处置、推进债务风险缓释等,向上争取再融资置换债券549,400万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收支运行监测调度、预算执行分析和库款运行监控,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凝心聚力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总体安排,抢抓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转移支付306,136万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333,40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努力保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强度。统筹整合资金88,572万元投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力度,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安排资金81,578万元投入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积极支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东河流域综合治理,支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0,659万元,全力以赴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能力提升。

不遗余力增进民生福祉。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财政工作的着力点,不折不扣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民生支出1,643,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5%将直达资金531,272万元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投入教育方面471,024万元,增长1.3%,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的情况下仍实现“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支持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齐高中教育资源短板。投入卫生健康方面286,284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落实,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支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投入社会保障方面266,322万元,全力稳就业、保就业,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弱势群体保障服务提升。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23,450万元,公共服务事业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

稳步有序推进体制改革。打破制约当前财政高质量发展的瓶颈,破除思维定势,找短板、建机制、明举措。作为全省首家试点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积极推动预算单位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开展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持续健全完善预算编审和执行体系完善构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推进电子卖场“一张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指导县乡财政管理,提升基层财政公共服务水平。稳妥推进教育、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市内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过去的一年,受新冠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保山财政压力空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力监督、指导和支持下,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经受住了考验和挑战。但财政运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薄弱,产业基础不牢,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支出外,债务还本付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投入需求持续增加实现收支平衡十分困难。三是财政可持续能力不强,收支矛盾凸显,债务负担较重,争取专项债券空间缩小,筹集资金能力减弱,项目储备不足制约了向上争取和自身发展。四是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法治意识和绩效意识仍需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加以应对解决。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十分重要。

当前国际形势更趋复杂和充满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云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保山面临提质与提速、做大与做强、发展与风险防控的三重压力,同时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将带来较大减收影响。但我们也要看到,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财政政策给保山带来政策性机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大瑞铁路即将通车运营带来开放性机遇,以“大抓项目年”为突破,全市经济将行稳致远、持续向好,对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形成有力支撑。

(一)2022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重点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牢固树立过“苦日子”思想,扎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可持续风险防控,服务保障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从紧安排预算,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原则上各部门预算支出“只减不增”。二是保障刚性支出,分类编制“三保”预算和债务预算,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还本付息、保全市重点的顺序安排支出。三是加强财政统筹能力,将单位资金、专户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编制全口径预算。

(二)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61,746万元,比2021年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78,577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7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6,5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2,743万元,上年结转446,442万元,调入资金195,519万元,收入总计2,533,0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8,5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8,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072万元,支出总计2,533,049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2,527万元,比2021年下降30.5%,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清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今年无此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47,888万元,与2021年持平。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3,79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5,652万元,调入资金110,385万元,上年结转33,2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2,743万元,收入总计1,418,3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88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40,6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08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23,1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597万元,支出总计1,418,34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51,434万元,比2021年增长12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29,937万元,比2021年增长54.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1,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50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5,484万元,调入资金116,3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3,533万元,收入总计1,215,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9,9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7,000万元,调出资金181,000万元,上解支出17,387万元,支出总计1,215,324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0,881万元,比2021年增长294.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87,018万元,比2021年增长241.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0,8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1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10万元,调入资金113,9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3,533万元,收入总计752,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01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529万元,调出资金96,62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04,5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8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150万元,支出总计752,75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110万元,比2021年增长66.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06万元,比2021年增长26.5%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7万元,收入总计2,2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6万元,调出资金1,109万元,支出总计2,215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49万元,比2021年增收34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安排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9万元,收入总计349万元;调出资金349万元,支出总计349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88,828万元,比2021年增长3.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10,842万元,比2021年增长6.5%。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77,986万元,比2021年下降23.5%。年末滚存结余预算688,527万元,比2021年增长12.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8,709万元,比2021年增长8.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87,328万元,比2021年增长5.6%。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8,6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223,632万元,比2021年下降3.7%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市人代会批准2022年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

三、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挑重担、开新局、求实效

(一)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抓政策落地,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减税降费和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抓资源统筹,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大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源资产,加强财政资源的统筹能力。抓财源培育,出台扶持政策、集中财力资源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园区建设、现代物流业等倾斜,持续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支持做好项目前期,稳步提升收入质量。抓向上争取,围绕重点支持领域,紧扣政策方向,谋划储备好一批优质项目,全力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抓支出效能,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倍加珍惜财政资金,提升资金支出效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坚持稳中求进,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有进有退、有保有压,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到关键环节和急需领域,市级安排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推动高速公路、物流中心、水库灌区等基础设施前期工作稳步开展,安排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土地报批相关费用3,000万元,争取到高速公路专项债95,400万元和猴桥—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内园基础设施建设20,000万元等,助力高质量协调发展。市级安排东河流域治理资金10,000万元、青华海湿地整改资金10,000万元、高黎贡山保护相关资金833万元,争取到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新增专项债14,600万元等,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市级安排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经费200万元、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2,500万元等,助力高质量创新发展。

(三)坚持民生为本,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紧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优惠政策,向上争取、统筹资源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市级安排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基本民生资金9,262万元,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537万元,安排保山市第一中学改善办学条件建设资金1,455万元,安排保山职业学院筹建教学设施资金500万元,安排人力资源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1,200万元,安排创建文明城市保障经费900万元等,集中有限财力投向乡村振兴、教育、就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监管抓实风险防控。市级分类编制“三保”预算和债务预算,有效隔离风险。兜牢“三保”底线,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支出最优先位置,确保“三保”预算不留缺口、执行加强调度、结果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坚决问责。守住债务底线,严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统筹做好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务风险管理,用好风险缓释工具,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守财经纪律红线,严格遵守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抓紧抓实财政规范化监督工作。

(五)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改革促进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以“指标账”改革推动完善政府预算编审体系,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构建预算资金“能进能退”机制。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直达资金等公开范围。稳妥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不断优化市以下财政体制,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转型升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22年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担当作为、苦干实干、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全力推动保山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收支预算。该预算封闭运行,其管理方式与其他三本预算不同。

结转支出:是指具有专门用途,当年没有实现全部支出,需要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相对,又称“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支出)已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本期费用(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平衡机制。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体制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预备费:按照预算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置,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实现跨年度平衡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应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与民生有关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普活动、地震事务、气象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保”支出:是指保障基本民生、运转、工资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监督索引号53050003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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