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40207-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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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000010000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保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2月1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决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促进全市经济回升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5,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比上年增收149,072万元,同比增长27.3%,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造成低基数;二是经济回升向好带动税收收入增长;三是落实“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加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增长。税收收入完成402,590万元,同比增长2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9%;非税收入完成292,657万元,同比增长3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6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比上年增支143,540万元,同比增长6.2%。从支出结构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投入在以下方面:教育495,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1%)、社会保障和就业393,016万元(15.9%)、农林水388,338万元(15.7%)、卫生健康363,561万元(14.7%)、一般公共服务191,595万元(7.8%)、城乡社区142,979万元(5.8%)、公共安全110,439万元(4.5%)、住房保障90,070万元(3.7%),大部分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领域。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5,2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2,4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75,583万元,上年结转436,3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54万元,调入资金48,546万元,收入总计4,652,0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7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182万元,省转贷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471,319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6,05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99万元,调出资金63,417万元,支出总计4,098,3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53,701万元。结转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其中包含2023年12月下达的增发国债资金77,0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7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收64,145万元,同比增长78.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造成低基数;二是落实“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加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3,2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减支9,489万元,同比下降2.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7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2,45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2,237万元,上年结转5,630万元,调入资金18,9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75,583万元,收入总计3,793,8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4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39,257万元,省转贷置换债券还本支出524,385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47,1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18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59万元,支出总计3,710,1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3,7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比上年增收78,480万元,同比增长2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88,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比上年增支377,689万元,同比增长61.8%,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91,000万元并全部形成支出。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1,4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805万元,上年结转59,51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00,434万元,调入资金113,172万元,收入总计1,452,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8,579万元,省转贷置换债券还本支出309,434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7,574万元,调出资金26,5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568万元,支出总计1,353,6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98,72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3,8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16,098万元,同比下降1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7,5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20,696万元,同比下降11.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873万元,调入资金44,1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80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8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00,434万元,上年结转8,490万元,收入总计1,06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51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9,23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76,603万元,省转贷置换债券还本支出223,831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0,0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568万元,调出资金10,525万元,支出总计1,019,2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4,32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512万元,比上年增收26,3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126万元,比上年增支12,9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增幅大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加大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处置力度。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上年结转38万元,收入总计27,5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126万元,调出资金14,472万元,支出总计27,598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2,9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2,946万元,支出总计2,994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3,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比上年减收486,002万元,同比下降27.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35,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比上年减支465,815万元,同比下降27.4%。当年收支结余67,9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0,0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较2022年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起不再包含市与县的往来资金。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0,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比上年减收49,608万元,同比下降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6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比上年增支23,337万元,同比增长3.6%。当年收支结余-5,7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5,123万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一是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二是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20,8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05,888万元,专项债务3,414,947万元,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目前财政部已下达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将按程序下达州市。2023年省级转贷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91,000万元,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4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109,3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08,000万元、生态环保53,000万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52,000万元、医疗卫生28,700万元;省级转贷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000万元,用于市政道路项目建设3,500万元、供水工程项目建设500万元;省级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额度3,781万元,2023年提款264万元,全部用于腾冲市大盈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按照要求,将其他存量债务1,347,743万元纳入政府债务管理。三是市级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市级预备费安排3,590万元,年度执行中动支50万元用于隆阳区瓦窑地震灾后物资储备,预备费结余3,540万元全部按规定转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以“增收、节支、防风险”为工作主线,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运行平稳。积极培植重点财源,持续巩固绿色硅产业骨干税源地位,绿色硅产业地方税收实现72,323万元。落实“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推进保障房先租后售、中心城市土地出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入库工作,累计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4,314万元。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立足向上争取,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和入库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80,312万元,同比增长7.5%,首次突破200亿元。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出台全市和市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市级降低差旅费标准,全市公用经费年初预算统一按5%压减,全市“三公”经费下降2.5%。
坚持稳中求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缓费87,904万元,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13,873万元。全市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6个,资金491,000万元。市级安排1,835万元支持绿色硅产业强链高质量发展。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0万元、增发国债资金53,000万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资金22,346万元支持城市燃气管道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争取口岸智慧化、通关便利化资金2,000万元支持口岸建设,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8,684万元,支持基层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前期费10,710万元,推动通威二期、城乡供水一体化、能源保供、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效,统筹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4,71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76,473万元,占土地出让收入比重达21%。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5,949万元,完成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6,697万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6,063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53,151万元,占比达69.9%,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支撑等项目的资金支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000万元,用于东河水质净化提升工程及施甸河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313万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人民至上,做实民生保障大事。紧紧围绕民生保障,2023年民生支出2,015,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7%,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投入教育领域495,342万元,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学环境改善、教师待遇提高等,实现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制定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优化基金结构性存款。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1,020元/人·年、94元/人·年,匹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46,942万元,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366万元,支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管理等12类9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匹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9,519万元,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补助资金59,514万元。安排优抚对象补助14,746万元,对孤老、失独、失能等群体开展特殊帮扶。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1,067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创业担保贷款45,203万元,支持稳岗就业。安排文化旅游资金24,812万元,支持“5·19中国旅游日”、腾冲科学家论坛等活动举办,支持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文化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等文化惠民活动。
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防线。把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全过程运行监控,及时摸排风险,全年落实“三保”支出1,416,831万元,未发生“三保”舆情及风险事件。全年消化暂付款76,482万元,科学设置库款最低保障余额,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落实化债各项措施,全年筹措政府债券本息612,555万元(争取再融资置换债券433,000万元),“一地一策”“一行一策”推进存量债务缓释,用足用好争取到的化债一揽子政策资金,有序推进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工作,稳妥推进PPP存量项目分类处理。投入资金4,853万元,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重点管护设施建设、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高黎贡山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等,着力巩固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屏障。投入资金19,927万元,用于粮食风险基金补助、藏粮于技等,扛牢扛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
坚持见行见效,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严格资金审批事项,出台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约束力。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做到足不出户即可缴费,提升为民服务满意度。全力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建立长效机制82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真实性等各项财会监督检查,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强化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联动,推动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等情况。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3件,满意率100%。
2023年,面对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力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知重负重、难中求进,有效化解困难和挑战,确保财政运行平稳。但财政工作仍面临着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不优,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支出绩效不高,过紧日子要求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三是债务风险还未消除,防风化债任重道远;四是资金监管还有盲区,违反财经纪律、预算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全市“三年大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十分重要。
当前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从保山看,产业结构不优、要素支撑不强、市场活力不足、风险隐患较多等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当前,靠房地产和综合交通、靠高负债和高投入拉动经济增长的状况已不可持续。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一系列重大政策叠加发力,系列三年行动加力显效,全市主要指标回稳向好,落实“3815”发展战略,打好“八大突围战”,大力发展“三大经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了信心决心、增强了动力活力,必将对财政平稳运行形成强有力支撑。
(一)2024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增发国债资金作用,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三保”底线,抓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4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强统筹。牢固树立全口径预算理念,强化资源统筹,加强财政拨款和部门(单位)自有资金、不同年度间资金、上级资金和本级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压一般。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继续按照5%的比例压减,严控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和编外聘用人员经费。三是保重点。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政府债券还本付息、保重点项目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事业发展资金继续立足向上争取。四是严纪律。牢固树立法治预算观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把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
(二)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32,045万元,比2023年减收63,202万元,同比下降9.1%,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落实“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形成一次性收入137,500万元,剔除该因素后同比增长1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40,913万元,同比增长3%,收入下降但支出仍有增长的原因是增发国债项目主要在2024年形成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2,0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3,7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080万元,上年结转553,701万元,调入资金170,281万元,收入总计2,799,8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0,9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1,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781万元,支出总计2,799,894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3,891万元,比2023年减收61,907万元,同比下降4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27,969万元,比2023年增支114,723万元,同比增长36.6%。市本级收支变化的原因和全市一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3,78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5,184万元,调入资金97,860万元,上年结转83,7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080万元,收入总计1,774,5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96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02,4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78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33,5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2,808万元,支出总计1,774,532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19,049万元,比2023年增收37,577万元,同比增长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88,654万元,比2023年减支499,925万元,同比下降50.6%。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9,0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500万元,上年结转98,725万元,调入资金75,8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9,490万元,收入总计979,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8,6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6,100万元,调出资金11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880万元,支出总计979,634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6,868万元,比2023年增收132,995万元,同比增长1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8,698万元,比2023年增支71,180万元,同比增长45.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8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500万元,上年结转44,324万元,调入资金65,87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5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9,490万元,收入总计739,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8,69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3,454万元,调出资金88,72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1,9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3,8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880万元,支出总计739,633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540万元,比2023年增收34,028万元,同比增长12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5,203万元,比2023年增支2,077万元,同比增长15.8%。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5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61,5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203万元,调出资金46,385万元,支出总计61,588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0万元,比2023年减收2,58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万元,比2023年增支25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4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335万元,支出总计408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02,387万元,比2023年增收99,260万元,同比增长7.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43,462万元,比2023年增支108,265万元,同比增长8.8%。本年收支结余58,9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9,011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97,204万元,比2023年增收36,961万元,同比增长5.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03,081万元,比2023年增支59,239万元,同比增长9.2%。本年收支结余-5,8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9,246万元。
5.“三保”情况
2024年全市“三保”需求1,472,66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63,130万元、保工资860,790万元、保运转48,745万元。市本级“三保”需求141,34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425万元、保工资122,698万元、保运转8,225万元。由于省级目前暂未对“三保”需求进行审核,待审核后再将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6.争取增发国债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省级下达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70,742万元,分别是:隆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000万元、保山坝灌区工程项目86,000万元、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项目13,000万元、腾冲灌区工程项目84,000万元、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44,996万元、保山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18,746万元。其中:省级于2023年下达资金77,000万元,因下达时间较晚,已全部结转至2024年使用;2024年下达资金193,742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市人代会批准2024年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全力培财源、促发展、强保障、防风险、推改革。
(一)夯实基础,抓好财政收入“基本盘”。支持巩固提升优势产业,改善财源结构,不断拓宽收入来源、提高收入质量。科学研判收入形势,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科学合理。盘活资产资源,继续落实防风化债“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做好“用、售、租、股”文章,着力推动资源资产化、资产资金化,大力盘活可利用的资金资源资产。加大争资金争项目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新增专项债券、增发国债等资金,着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发挥职能,打好统筹发展“组合拳”。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用好用足债券资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组合用好多种政策工具,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要素配置,市级财力安排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土地报批相关费用6,800万元,中心城市市政基础建设8,000万元。持续巩固绿色硅产业骨干财源地位,支持现代物流业、绿色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延伸,用好已争取水利领域增发国债资金183,000万元,开工建设潞江坝灌区,加快形成保山坝、腾冲灌区实物工作量。市级安排人才及培训经费2,589万元,支持推进人才聚集引培“三个行动”,激发人才要素活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三)勤俭高效,把握民生保障“落脚点”。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过苦日子,按照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支出,将节省开支用于民生领域,保持民生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75%以上。用好已争取森林草原防火建设增发国债资金44,996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资金24,000万元,市级安排农林水资金35,968万元,支持防灾减灾、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支持做强做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市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12万元,关注“一老一小”,关注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安排东河流域治理资金7,800万元、节能环保资金4,274万元等,支持生态环境实现新提升。市级安排教育支出37,595万元,推动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有更大起色,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级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60万元,支持文化艺术创作、文物普查等,推动文化文艺繁荣发展。
(四)坚守底线,织密财政运行“安全网”。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实行风险监控、排查、预警“全覆盖”,兜牢兜稳“三保”底线。聚焦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政策,持续推进金融支持续本降息,推进地方债务优结构、降成本,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守住资金不断链、债务不“爆雷”、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做好债务管控的源头治理,把好项目资金来源关。持续推进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加强财政库款保障水平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严守纪律,紧盯资金效益“提升面”。落实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收支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硬约束,推进预算管理降本增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应用,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财政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力度,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依法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及社会关切。加快推动财政政策效率、资金使用效益、财会监督效果、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闻战歌而行,山海不以为远!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重要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接续攻坚、奋力突围,以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有解思维、协同思维、底线思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算中的调入资金、调出资金主要反映四本预算之间的平衡关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收支预算。该预算封闭运行,其管理方式与其他三本预算不同。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平衡机制。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政府间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置,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实现跨年度平衡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应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与民生有关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普活动、地震事务、气象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保”支出:是指保障基本民生、运转、工资方面的支出。保基本民生支出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务等领域事项支出。保工资支出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增发国债:中央财政在2023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增发国债由中央承担还本付息,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支持灾后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安排,客观上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000010111
附件【保山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公开稿-保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0208101153756.doc】
附件【附件1.2024年保山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表2024020811304279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