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1-091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市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保山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保山市市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9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2050万元,较2019年减少177万元,下降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45万元,较2019年减少243万元,下降84.38%;公务接待费为355万元,较2019年减少67万元,下降15.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50万元,较2019年增加133万元,增长8.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5万元,较2019年增加51万元,增长15.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5万元,较2019年增长82万元,增长6.87%)。(详见附表1)
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205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45万元,共计2个团组,10人次。2.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54万元,共计2958批次,2552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1万元,共计3批次,41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5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85辆。(详见附表2)
保山市市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1.保山市市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保山市市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