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16-090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5-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财政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保山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保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监督职能,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及金融协调服务等。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税政法制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涉外金融科、会计科、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绩效评价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科技科、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投资评审科、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科(统财考核科)、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市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非税收入核算及信息科、票据及稽查科等共29个科室。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对县(区)财政体制政策,监督县(区)财政工作。

2、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保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批市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对保山市的转移支付。

3、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5、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级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6、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协调金融服务有关事宜,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参与制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承担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1、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方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市级部门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13、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4、拟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96人,退休人员19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15.9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62万元,项目支出401.3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4.6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06.54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88万元

其中:公务费36.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福利费0.25万元、职教工会费19.3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2016年公务费核定金额减少5%用于市级扶贫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2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92.05万元、独子费0.15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6年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建设运行服务费225万元

为加快我市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步伐,近几年来,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和要求,依托金财工程大平台,建成了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票据管理信息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及财政专户系统建设、财政电子支付系统建设费等,极大地促进了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提高了财政部门科学理财、安全理财的能力。为保证各类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需要委托专业团队进行维护,安排经费225万元。

22016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费10万元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市财政局通过公开征集,建立了保山市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需由财政部门负责向承担评审任务的中介机构支付评审费用。2016年,市财政局计划实施10个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每个项目预计需支付评审委托业务费1万元,安排经费10万元。

32016年绩效评价项目经费20万元

2016年,市财政拟对2个以上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市直重点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抽取一个县进行整体评价。为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拟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价,以解决人员不足、工作新、经验少等难题。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安排经费30万元;

42016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

2016年,市农发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现代农业、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和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的工作部署,按照改田地、扶龙头、兴科技、强产业、护环境、美乡村的工作思路,计划实施2015年度项目31个,项目总投资1.9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1.32亿元,计划改造中低产田1.87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5.8万亩,扶持2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认真做好2016年项目准备和2017年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

5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2016年我市将继续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覆盖面,以财政奖补为平台,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全市计划实施50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同时集中资金重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建设项目,全市计划实施1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建设重点项目。

为认真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选点规划、业务培训及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

62016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经费49.5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会计资格考试工作,从市财政局所收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中安排考试工作经费49.5万元,用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等考试工作的考务费、监考费及场地设备租金、公告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7、财政中长期规划业务经费13.7万元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241号)文件精神,房租收入的成本性支出比例核定为70%,市财政局预计2016年房租收入为19.5万元,按70%进行核定,共计13.7万元,将13.7万元房租成本性支出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用于财政中长期规划业务经费。

8、彩票监管及综合工作经费33.12万元,用于财政部门开支彩票市场监管工作和财政综合工作业务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保山市财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7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

2016年保山市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保山市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财政局实有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减少18.5万元,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核定单位车辆数较2015年减少7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财政局预计公务接待费开支4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接待范围和标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