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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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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保工作政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关职责分工。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保山技师学院的业务。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工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信息管理科、信访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一个中心”,打造就业升级版。围绕“就业增收”这一中心,着力打造就业升级版。一是着力稳住就业大盘。坚持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引导农村劳动力向本地企业(通威、隆基等),向更稳定、更长期的就业岗位转移,提高就业工资性收入。坚持紧跟市场主体发展挖掘就业潜力、储备优质岗位,向高薪地区、行业、企业推荐调岗,扩大就业增加收入。通过系列转移就业措施,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00万人次以上,其中稳定务工8个月以上46万人次以上。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以典型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在五县(市、区)结合实际建设1—2个社区,统一命名为“幸福里”社区;按照“标准化建设、场地化落实、专业化运营”的要求,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零工市场;在每个村(社区)加挂“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站点”牌子。统筹推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三是着力提升就业质效。坚持城镇就业和乡村就业并重,大力实施好“就业提质增效”行动、“技能云南”保山行动、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行动等,全面提高就业质效。统筹实施好《人社工作推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彩云雁归”创业计划、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行动、建好用好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带动就业等系列措施提升就业质效。

2.建强“两支队伍”,打造人才新高地。围绕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人才新高地。一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聚集行动服务民生。围绕乡村振兴目标,通过为特定行业开展人才专场招聘、人才专项服务等方式为乡村振兴聚才。以服务保山“358”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实施《保山市教育人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广聚教育人才。以落实卫生领域“两个允许”为契机,激励卫生人才。深化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纵深推进人事人才改革,服务好民生事业。二是实施技能人才聚集行动服务产业。围绕“一个中心、三种经济”建设,建强“两支队伍服务产业。服务资源经济方面,围绕保山小粒咖啡、施甸水稻制种、腾冲中药材、龙陵石斛、昌宁红茶等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培养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人才,引进一批有明显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的团队。服务园区经济方面,将重点为隆基硅业、通威集团、永昌硅业等各类企业培养新型学徒,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服务保山企业发展。服务口岸经济方面,充分利用腾冲、龙陵边境地区外籍劳动力资源,根据口岸产业发展方向和跨境两地人力资源需求开展劳动力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对接口岸企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三是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服务发展。围绕“技能云南”保山行动,全面抓实“十个一批”“七个一千”培训计划,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计划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以上。全面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品牌效应,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让“才聚高黎贡”保山人才服务品牌不断擦亮。

3.聚焦“三项保障”,打造民生大格局。围绕养老、工伤、失业三重保障,着力打造民生大格局。一是坚持扩大覆盖面。围绕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引导他们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一体推进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不断推动“应保尽保”。二是坚持优化参保结构。积极动员有能力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动“有2名市场化稳定就业劳动力(或有相当收入水平)的家庭至少1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即“一户一职保”,争取到2025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提升到30%以上,真正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三是坚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康乃馨”品牌效应和先锋队“三出三进三深入”的优势,推进社邮、社银合作,把扩面增效工作触角、人社服务视觉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07,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07,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73,900元,同比下降19.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453,900元,下降16.18%,主要是本年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建筑已完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二是上海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07,8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707,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07,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453,9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建筑已完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07,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0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6,400元,较上年减少535,300元,下降4.3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工资社保减少;项目支出821,400元,较上年减少1,918,600元,下降70.02%,主要是本年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建筑已完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408,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和行政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3,1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28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公共实训基地设备购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0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事业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6,000元,主要用于离休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8,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8,5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9,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9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1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0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60次,共计接待约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以前年度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预算申报的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面试经费转由市考试中心纳入2024年预算项目申报,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员面试、市直事业单位面试需要抽调外地面试考官,产生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故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事人才经费,绩效目标:对全市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慰问,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慰问计划。组织省委、市委联系人才、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人才代表50人左右开展高层次人才座谈、人才政策培训,促进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组织劳动能力鉴定2次,完成年度劳动能力鉴定,促进社会保障。组织2023年新招115人,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提高新招聘事业人员综合素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4,000元,较上年减少57,600元,下降4.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4,443,994.91元,其中,流动资产539,129.11元,固定资产63,903,464.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1.0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839.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2,705.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416,951.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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