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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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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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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0000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2024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区)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5个垂直管理机构,包括: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陵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垂直管理机构未独立财务核算)。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职能转型,力促执法改革行稳致远。全面提升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造价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推行现场执法逐步向非现场执法转变,一线执法逐步向有的放矢、精确打击转变,实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二是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跟踪检查等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说理式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做到宽严相济,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整治运输秩序,强化行业治理。严格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执法能力培训和纪律作风教育,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严查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巩固营运老旧车辆淘汰、营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成效,配合完成交通节能指标,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持续巩固中心城市绿色出行和“公交都市”成果,推行公交优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四是持续抓实安全生产,筑牢安全底线。认真践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紧盯季节性风险、行业性隐患、反复性问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进构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实现源头管控、科学预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2人。在职实有1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22,813,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79,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4,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64,845.29元,同比下降9.75%,主要原因分析: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减少;2.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2,779,8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779,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79,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18,845.29,同比下降9.6%,主要原因分析: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减少;2.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2,813,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77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7,317.28元,同比下降2.31%,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人员共计减少6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714,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1,528.01元,同比下降52.84%,主要原因分析: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减少;2.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5,2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7,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14,8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和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01,9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00,800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2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18,778,9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8,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2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均按35,000元/辆的标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绩效目标: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切实提高导向引领、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和经济保障

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3.打非治违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保护交通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8,5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40.00元,增长0.14%,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20,253,604.28元,其中,流动资产263,045.16元,固定资产17,679,952.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10,606.6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59,098.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71,835.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59.89平方米,账面原值4,108,134.5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425,505.26元,其中出租资产4,934.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25,505.26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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