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40306-0002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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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经办保山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并指导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设置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5〕20号)及《中共保山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6号)文件精神,设立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单位。
我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财务室)、权籍信息股、登记一股、登记二股、权证股、档案(查询)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抓好党建、扎实业务、稳妥改革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职职责,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能力及水平,制度机制创新有新突破,改善和服务民生有新成效。
1.全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继续做好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工作。
3.强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素质。
4.强化服务,努力创造优良服务环境。
5.廉洁自律,树好自然人良好形象。
6.积极落实创新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作用,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以方便市民更高效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努力让保山市民办事更简便、更顺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13,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3,2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9,500元,同比上升1.6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增加1人,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13,200元,其中:本年收入3,013,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13,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9,500元,同比上升1.6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增加1人,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13,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1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63,2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0,200元,同比增长6.3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增加1人,各项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0,700元,同比下降44.5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减少了归还质保金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3,7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2,677,8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费用、水电费、接待费以及其他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25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次,共计接待约3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运行经费,绩效目标:支付不动产登记大厅水电费及印刷费等,保障不动产登记大厅日常运转,提高办公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1,555,948.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4,857.3元,固定资产1,112,0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9,022.2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084.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3,5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