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240307-00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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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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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党建工作科、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围绕管理、发展、脱困、改革,加快推动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深入开展“八个专项行动”,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探索“以市带县”方式,推动市县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融合发展,实现一体化统筹资金、资产、资源。

2.继续优化国企布局和经营结构。坚定不移地实施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立足全市产业规划和发展实际,打造几个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业务结构更加清晰、核心能力更加突出的优势企业。“一企一策”稳妥有序推动市属投融资公司体制改革,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加快推动平台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加快建设以ERP为核心的财务共享和业财一体化工程。加快保山电力企业改革,积极争取与央企、国企在新能源、文旅、康养等领域深化合作。

3.继续防范化解国企重大风险。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实施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制度,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加强“两金”管控、亏损企业治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措施,有效控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的底线。

4.继续盘活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加快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按照项目、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三个清单”,对国有资产资源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实现企业国有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将国有企业股权、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政府特许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存量资产资源,依法依规配置整合到国有企业,实现集中统一经营管理。落实国有企业土地盘活利用相关政策,加大土地盘活力度。积极谋划增量资产盘活方案,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促进国企存量资产加快资产化证券化。全力推动保山能源公司水电站公募REITs项目2024年上半年挂牌上市。

5.继续完善国企经营考核机制。坚持效益效率优先,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围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一利五率”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围绕主业聚焦重点投资项目培育发展产业,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薪酬绩效联动机制,推动经理层人员全部签订“两书一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岗位聘任协议”),常态化推进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市属国企减亏扭亏、增收增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亏损额下降30%,到2025年基本扭转亏损局面。

6.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干部交流力度,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双向顶岗锻炼、挂职的力度。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每年选派10名左右企业领导人员接受专业化培训,择优选派挂职锻炼,选派20名左右中层管理人员到省级、市级培训机构专题研修,努力提升国资国企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国有企业管党治党责任,突出正风肃纪、拒腐防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8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3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5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收入预算减少1,319,050.36元,同比下降23.99%,主要原因分析:1.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1人,所以人员经费减少140,781元,公用经费减少16,019元;2.依据2024年计划开展工作项目需求测算安排2个项目,比2023年减少1个项目支出(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项目支出1,447,564.6元);3.2024年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85,314.24元,因需一次性支付两年房租及物业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8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4,18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3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25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减少1,319,050.36元,同比下降23.99%,主要原因分析:1.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1人,所以人员经费减少140,781元,公用经费减少16,019元;2.依据2024年计划开展工作项目需求测算安排2个项目,比2023年减少1个项目支出(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项目支出1,447,564.6元);3.2024年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85,314.24元,因需一次性支付两年房租及物业费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8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800元,同比下降4.5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1人,所以人员经费减少140,781元,公用经费减少16,019元;项目支出849,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2,250.36元,同比下降57.77%,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项目支出(市属国企资产划转行为税费经费项目1,447,564.6元),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安排预算较上年增加285,314.24元,因需一次性支付两年房租及物业费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元,主要用于慰问退休人员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3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2,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6,1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00元,主要用于医疗大病保险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2,769,3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599,600元,主要用于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国企改革培训会议、专题调研、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购买党建学习书籍、组织党员培训、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次,共计接待约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支付2024年度市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保障部门2024年办公用房需求,正常开展国资监管各项工作;付清2023年度房租欠费,完成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整改。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绩效目标:一是组织国资国企干部深化国企改革政策及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学习,全面提升我市国资国企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与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国企改革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实质性难点问题,有效保障我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三是对化解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进行调研,处理各类突发应急工作。四是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以保障国资委工作合法各合规性,并顺利解决各种因企业债务导致市国资委做为出资人被起诉的各种法律问题。五是全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过程中购买党建学习书籍、组织党员培训、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3,4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19元,同比下降4.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应减少;二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638,618.14元,其中,流动资产21,049.04元,固定资产617,56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809.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1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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