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240312-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20030000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单位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拟订腾冲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腾冲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县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水股、大气股、土壤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行政审批股、督察和监测科和基层党建。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抓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力度,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继续保持100%,国控、省控断面无劣Ⅴ类水体。继续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实施,完成乡镇水源地“立”和“治”相关工作。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成因排查,做好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排查后续工作;做好尾矿库汛期排查、地下水等例行性监测,筹划废渣堆存点整治“回头看”。

2、坚决扛实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推进整改。对照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不择不扣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3、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跟踪落实好《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25年)》《腾冲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加大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力度,为全面筑牢西南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4、再接再厉抓实创建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继续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省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县(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并加强与省环科院沟通协调,确保通过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

5、继续谋划好项目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结合腾冲实际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并向上申报。目前正在谋划2024年中央库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26,714.36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14,028.38万元;省对下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46,114.37万元,拟申请省级资金4,776万元;融资类项目(EOD)2个,总投资约463,251.88万元。对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规划审核入库等问题,积极向上汇报请示,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高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99,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07,700元,政府性基金5,191,8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198,800元,同比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北海湿地保护项目、五合乡联盟社区佟家庄污水处理项目、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减少,项目拨款收入同比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99,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199,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07,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191,8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198,800元,同比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北海湿地保护项目、五合乡联盟社区佟家庄污水处理项目、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减少,项目拨款收入同比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99,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9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07,7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1,200元,同比增长6.1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591,8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80,000元,同比下降28.1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北海湿地保护项目、五合乡联盟社区佟家庄污水处理项目、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减少,项目支出同比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65,1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服装购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3,800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与退休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00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826,2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执法大队行政人员经费支出3,146,200元,公用经费支出680,000元。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业务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06,7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216,700元,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590,000元。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716,900元。主要用于监测站人员经费1,416,900元,公用经费42,900元,监测运行项目支出300,000元。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5,191,800元。主要用于北海湿地保护项目1,601,800元,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40,000元,五合乡联盟社区佟家庄污水处理项目2,55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7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69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3,6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6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9次,共计接待约545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全年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信访调处和省市专项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检查、随机企业数检查,市县交叉执法检查、辖区内工业污染专项检查、执法大练兵等系列环保专项检查行动。

2.监测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完成辖区内2024年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水功能区水质断面(点位)地表水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令性监测。

3.五合乡联盟社区佟家庄污水处理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新建用户污水收集槽198座,污水收集管2760米,污水检查井73座,溢流井2座,新建氧化塘2座。

4.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主管约1.5公里,支管约2.1公里,户管约1.2公里,户用污水收集槽81个,检查井15座,分散式污水收集池3座,日处理污水40方氧化塘(二级)1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8,300元,较上年增加51,700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4人,配套资金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6,709,041.83元,其中,流动资产195,825.9元,固定资产6,303,71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9,5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5,860.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3,276.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20030011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