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240313-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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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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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5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为加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设立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加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决算并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编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协调全市学生资助、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日常工作,推进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及管理政策的落实。

3.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学生资助、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及管理数据统计、测算、信息发布、贫困学生数据库管理、有关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5.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全面深化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开展“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资助管理中心干部职工的鲜明特质。

2.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明确责任,规范基础数据信息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3.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金分配精准、资助标准精准、发放时间精准。

4.深入开展资助宣传。创新宣传手段,聚焦重点宣传内容,采取学生、家长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5.以强基固本为主线,加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建设。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学生资助、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及管理数据统计、测算、信息发布、贫困学生数据库管理、有关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顺利开展。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实施好各项教育惠民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7,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7,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8,000元,同比增加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比上年度增加1人,工资增加约70,140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约11,3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约4,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约2,600元;公用经费增加约68,600元;工会经费增加约2,2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7,100元,其中:本年收入437,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8,000元,同比增加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比上年度增加1人,工资增加约70,140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约11,3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约4,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约2,600元;公用经费增加约68,600元;工会经费增加约2,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7,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比上年度增加1人,工资增加约70,140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约11,3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约4,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约2,600元;公用经费增加约68,600元;工会经费增加约2,2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一致,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19,000元,主要用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000元,主要用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00元,主要用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100元,主要用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公务员医保;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0元,主要用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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