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04_A/2016-092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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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属事业单位,是云南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学科特色鲜明、中西医专业和谐发展的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同时为保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云南省第236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所,是“双证型”毕业生的培训、鉴定基地。为社会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推进教学内涵建设进程, 提升学生管理服务质量, 提高科教研学术水平,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切实推进新校区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1

0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1

0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含行业)

1

0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1

0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算总收入683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0.04万元,占总收入的88.2%,比上年增加1529.61万元,增幅为33.99%。因本年学校在职人员及学生人数增加、新校区建设项目拨款增加,且本年我校社会保障支出经费、医疗经费等支出均由财政统一拨款,使得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0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1.8%,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792.89万元,减幅为49.58%,因云南省教育厅下拨高职高专专项资金减少。

金额(万元)

总收入(万元)

比重(%)

财政补助收入

6030.04

6836.49

88.2

其他收入

806.45

11.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06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7.94万元,占总支出的53.2%,比上年增加1115.78万元,增幅为35.17%。因学校人员支出、高职高专教育专项支出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772.14万元,占总支出的46.8%,比上年增加1828.46万元,增幅为94.07%。因学生人数增加、新校区建设项目开工,使得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金额(万元)

总支出(万元)

比重(%)

基本支出

4287.94

8060.08

53.2

项目支出

3772.14

46.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7.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15.78万元,增幅为35.17%。因学校人员支出、高职高专教育专项支出等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2.14万元。比上年增加1828.46万元,增幅为94.07%。因学生人数增加、新校区建设项目开工,使得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9%。与上年对比增加50.06%,主要原因由于学校人员支出增加、新校区建设项目开工使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门考核奖励;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6616.84万元;主要用于教学日常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因公出国等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16.金融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公积金汇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21.其他支出0万元;

2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

23.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9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公出国人次数及公务接待人次数增加,故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1人(40人次)。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27.2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8.14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出访国家为美国、加拿大、泰国,保山市政府批准依据文件云政外护{2014}21号文。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2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办公及教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572人,接待费开支8.9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教学任务往来业务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单位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学生助学金及项目专项资金经费。

2.“支出决算明细表”中,①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30元,包括补发在职工韩雪2012.9-2015.1月基础性绩效工资4830元,新农村人员补助2700元。②商品服务支出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0,348.28元,包括学生实习各项经费652592.5元,学校校级课题经费74422.6元,退学费、住宿费83291元,研究生学费补助40000元,教育事业支出1040042.18元。③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379020元,包括购买桌凳、抢答器、光碟、工作设备、财务软件、垃圾周转箱、水泵、开水器、学生用床等。

3.“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

①“工资福利支出”中依据文件保财行{2015}63号文拨入10000元,保财社{2015}80号文拨入79100元、39600元。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依据保财教{2015}58号文拨入1161000元,保财预{2015}2号文拨入490500元,保财社{2015}303号文拨入688000元。

4.“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款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390.64万元,包括新校区建设支付工程审计、审核款4.37万元,新校区建设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34.2万元,墙改基金52.07万元。

(2)“预付账款”2662.43万元,包括新校区建设工程预付款2360.24万元,新校区土地购置预付款300万元,天然气押金、实习生宿舍租入预付款、医疗废物处置预付款等共2.19万元。

(3)“其他应收款”142.9万元,包括实习生校外实习费用、学校课题经费借支、各部门校内外活动经费借支等。

(4)“在建工程”5459.28万元,包括新校区建设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5)“无形资产”485.55万元,包括以前年度由“固定资产”中调入699.99万元,本年新增0.3万元,扣除累计摊销214.74万元。

(6)“应缴税费”0.305万元,包括2015年12月学校在职职工及外聘人员应缴个税代扣数,该笔个税缴纳于2016年1月汇缴,因此该科目有余额。

(7)“应付账款”2933.04万元,包括应付新校区代建方工程款2000万元,华安保险公司助学贷款46.34万元,普转生学费计提10%困难补助447.32万元,学校购买各项教学设备保证金、往年课题经费收入未支付部分等共计439.38万元。

(8)“其他应付款”1878.93万元,2015年代扣职工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151.26万元,收到省级新校区建设滚动经费及康复疗养中心经费110万元,收到省市级课题经费(不纳入收入)751.25万元,新校区建设工程应付款项850万元,新招人员保证金、移动公司及奥新集团等企业学生助学金等共16.42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决算公开数是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财教【2016】193号文《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中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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