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04_A/2016-0921038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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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保山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受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责、损益状况;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受委托,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捐赠项目的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2.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市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或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局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超额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年内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73项,查出主要问题资金56006.28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8435.8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资金1109.53万元、减少财政拨款7809.8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8954.99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7809.8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67条,被审计单位采纳159条,采纳率95.21%;提交专项报告、信息等83(篇)条,被采用56条,采用率67.45%。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完成了保障房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全市林业系统2013-2014年度预算执行、民生资金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土地征收、储备、供应、整治、耕地保护及土地执法情况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及“三公”经费支出等审计项目,审计成果较为显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退休人员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5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46万元,占总收入的92.68%;其他收入48万元,占总收入的7.32%。比2014年总收入721.61减少66.15万元,减少9.17%主要原因是重大审计项目经费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0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7万元,占总支出的53.27%;项目支出284万元,占总支出的46.73%。比2014年总支出772.14减少支出164.68,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8万元。比2014年42.47减少支出10.99万元,减少25.8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汽车运行费及会议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90万元,占基本支出323.57万元的7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1.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万元。比2014年项目支出501.83万元减少217.83万元,减56.59%,主要原因是2015年重大审计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61万元减少142.15万元,减18.96%,主要原因是2015年审计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审计项目支出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5%。主要用于办公费51.39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电费2.27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126.33万元;因公出国费11.12万元;会议费4.51万元;培训费11.29万元;公务接待2.37万元;劳务费4.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万元;奖励金39.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4.2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5.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7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5.03万元比2014年27.97年决算数减少2.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75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2015年公车运行费7.16万元,2014年公车运行费9.03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经费11.12万元,2014年因公出国经费10.6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审计局因公出出国(境)2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1.1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51万元。支付参加审计业务培训费11.1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审计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6万元。比2014年决算9.03万元减少1.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业务的公务用车燃料费3.41万元、维修费0.78万元、过路过桥费0.89万元;保险费2.08万元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审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628人,接待费开支6.7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7.2万元减少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审计工作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8万元,比2014年机关运行支出42.17万元减1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中的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比去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94万元;电费0.71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差旅费0.7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4.38万元;劳务费0.43万元;工会经费4.88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4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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