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6-0922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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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市商务局基本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口岸与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对外经贸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编制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定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来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问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保进体系建设。
7、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包括敏感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8、牵头拟制服务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拟制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负责联系驻东盟国家使领馆经济商务处(室)有关业务。
10、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职责;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1、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业务工作。
12、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上报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业务;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3、负责拟制商务涉外事务制度;归口审批、审核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和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商务系统克服多重不利因素,致力于加快内外贸工作的有机融合,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8.49亿元、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416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 1亿美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增长。一是加大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力度,继续推动 6个乡镇农集贸市场建设改造,牵头做好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前期工作。二是做大做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逐步完善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为主导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全年完成1个大型批发市场建设任务。三是积极推进餐饮业发展,成功举办第一届餐饮美食节,促进餐饮业向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全年餐饮业营业总额达36.5亿元,增长19.3%。四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调控。年末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增加到40家,监测企业的地域、行业、商品等结构明显改善,监测质量明显提高。五是积极指导企业参与全省省级猪肉储备招标工作,获得省级猪肉活体猪3370头承储任务,获得补助资金26.68万元。六是全面完成“十三五”商贸流通体系发展规划、成品油流通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成品油油库建设,扎实开展应急保供、质量强市、老字号品牌保护、打击侵权假冒等专项整治工作。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引领作用。2015年,全市完成电商交易额17亿元,同比增长70%。全市快递企业累计完成快递业务量186.41万件,同比增长58.19%;累计完成业务收入3439.03万元,同比增长25.91%。全市电商办事机构基本健全,市、县两级成立了电子商务办公室。依托保山义乌国际商贸城,建立了滇西电子商务示范园,该园区已被省商务厅授予云南省第二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通过各种形式共培训各类人员 14000 多人次。市级各媒体共刊登新闻稿件993篇(条)、专题宣传34期。
——大力推动对外贸易结构调整。一是全面落实各级稳增长政策措施,促进蔬菜、茶叶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及机电、摩配等出口实现较快增长。二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参加缅甸克钦邦67周年邦庆暨目瑙纵歌节商品展、印度阿萨姆邦第二届国际农业园艺博览会和2015年第23届昆交会暨第3届南博会。三是加快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动我市有实力、有优势的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加强政策信息服务,广泛收集信息,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四是积极为外经贸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银企合作,扩大融资渠道,年内申报争取外贸企业出口信用担保30万元。五是深入开展对缅经贸合作秩序整治工作,有效维护了边疆稳定。
——全面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和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外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境外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成为投资新增长点,对外投资领域不断拓展,从矿产资源开发向境外生态农业、水电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领域延伸,2015年新增4户境外投资企业,项目总投资2964.5万美元,其中有一户企业在老挝沙耶武里省开展道路和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突破了长期以来局限缅甸的投资格局。三是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稳步发展,以工程建设的前伸和后延为重点,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全年批准边境外经项目 4个,完成项下带出物资总额 207.23万美元。四是替代种植示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全年争取替代种植示范园建设资金300万元,替代企业各类专项补助资金813.5万元,替代绩效评估机制和行业自律不断加强。五是援外和对外劳务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动态跟踪、联系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2015年实施对缅援助项目3个,争取援缅项目资金149.65万元。
——全面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一是不断加大口岸建设投入力度,年内争取到位口岸建设项目资金2100万元,
加快实施腾冲机场航空口岸联检机关综合保障用房、自治通道查验监管设施升级改造、猴桥口岸消防设施整改、下街查验货场二期和货场改造等项目建设。二是强化口岸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口岸联检单位联席工作制度和双边合作机制,全力推动口岸开放,优化口岸发展环境,适应通关便利化的新形势,定期与甘拜地口岸会晤座谈,有效解决了在口岸通关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优化口岸服务,创新推进“一口岸、多通道”模式,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无纸化通关、“5+2”工作制、预约通关、直通放行等通关,有效提升了通关便利化水平,全年口岸进出口货运值同比增长5.2%,排全省第五位。四是拓展口岸功能,加速推进猴桥进境水果和粮食指定口岸建设、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边民互市交易秩序,积极开展边民互市贸易,活跃口岸经济,全年口岸边民互市交易额同比增长35.51%。
——务实推进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四风”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村入户、驻村蹲点、精准扶贫等工作,继续提升严谨细致作风、深度思考作风、求真务实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有关问题的专项治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资金和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得到强化。
二、保山市商务局基本情况
(一)保山市商务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保山市商务局。
(二)保山市商务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保市机编”〔2015〕6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商务局实有编制29人,其中:暂定编制7人,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3人。核定云南贸易促进保山分会事业编制4人。2015年保山市商务局实有在职在编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3人,;云南贸易促进保山分会事业实有在编事业人员2人。保山市商务局现有离退休干部20人(其中:离休干部2人、退休干部18人)。
2015年我局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保山市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祥见附表)
第三部分 保山市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商务局决算总收入73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1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77万元,占总支出的38.33%;项目支出562.74万元,占总支出的61.6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商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8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10.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商务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562.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5.71万元。主要为以下支出:昆交会(南博会)会展经费50万元;全市商务工作会议费及奖牌费3.08万元,电子商务会议费4.88万元,商贸物流体系发展和保税区规划设计费17万元,保山电商市场规划和战略咨询服务费63万元,拨各县区商务局、企业等相关部门110万元;委托相关企业和服务机构委托业务费161万元,出国费35.35万元,其他杂项支出23.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办公楼维修维护费7.86万元;2015年度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扶持资金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0.2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4.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7.69万元,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21.63万元,遗嘱补助3.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72万元(会议费6.67万元,因公出国费6.05万元),招商引资75万元(昆交会会展经费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5万元,拨美食协会举办美食节20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8.29万元(会议费0.3万元,保税区规划和商贸流通发展规划17万元,会议奖牌费0.99元);一般公共服务综合考核经费27.38万元。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0.08万元,为离退休人员工资107.37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2万元,离休干部护理费3.06万元,中组部8.13人员生活补助0.72万元,死亡抚恤28.21万元,
(三)商业服务业支出258.19万元,为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15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5.2万元(包含:电商市场规划经费63万元,为委托第三方项目验收费12.2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68万元(包含进出口目标责任奖励16.8万元。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扶持资金30万元,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41.62万元,举办印度阿萨姆邦园艺博览会及边交会42.58万元,拨腾冲商务局举办边交会3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7.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26.67)增加30.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4年出国费为零,2015年发生了出国费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市商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8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5.8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35.8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因公出国费为35.35万元,2014年为零,增加原因为应印度商会及阿萨姆邦农业部邀请,根据市政府指示,我市将组织经贸代表团赴印度参展,发生出国费29.3万元,参加市政协组团到瑞典俄罗斯考察费用6.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市商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14.76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2.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业务增加及上级及国家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增加的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商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708人,接待费开支7.2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60批次,708人,接待费开支7.2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14.57万元)决算减少7.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业务工作对接增加及上级及国家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增加的接待费用。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数和年初预算系统生成数不一致,原因为:我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系统生成数据为8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接待费0.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系统上报生成数据与实际预算数据不一致的原因: 2015年部门预算系统提取三公经费时,只能提取本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列支的“三公”经费数据,无法提取上年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数据列支的“三公”经费数据,无法提取本年年终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年继续下达安排使用的项目资金列支的“三公”经费数据;无法提取年度内市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比如:南博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列支的’三公”经费数据。
以上为我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请核实。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保山市商务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与上年35.84对比减少5.08。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保山市商务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