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04_A/2016-0922035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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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委老干部局系统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委老干部局系统 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保山市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使党组织充分发挥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使党员组织生活正常,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4.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坚持定期组织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和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举办全市老干部理论骨干暨老党员培训班;积极组织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积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宣传舆论和办好《老干工作通讯》、《保山老干部工作网》和“保山老干部局”微信公众平台。

5.抓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及措施,检查和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政策。

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7.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干部休养所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各直属单位。指导帮助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市老年艺术团、市戏剧演出团和市老干部摄影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工作。

8.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看望慰问住院治疗疾病的离休干部和处级以上退休干部。

9.负责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5〕60号)和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成立退休干部科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办〔2011〕7号)精神,“市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和退休干部科4个科(室)”。

(二)保山市老年大学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老

年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3.完成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保山市政府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认真做好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老干部学习、活动、娱乐创造有利条件;

3.加强与省及其他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对驻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组织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对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4)完成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保山市干部休养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保山市政府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落实好保山市干部休养所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3.完成市委老干部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保山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市老干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省委老干部局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十八大“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要求,以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价值取向,以实现老干部工作“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为目标,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和“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双先”表彰会和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两项待遇,着力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党支部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和部门自身建设。在全国、全省“双先”表彰会上,我市老年大学校长傅宗明同志作为全国先进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市人民医院老干部党支部作为全省先进集体、市人大退休干部白金春、龙陵县退休干部邱发厚、保一中退休教师赵嘉忠作为全省先进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老干部总体工作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组部两个《宣传提纲》和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会精神,有力推动了全市老干部工作发展。二是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三是以确保“三个机制”有效运转为基础,有力促进了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全面落实。四是以加强推动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为抓手,有效提升了老同志学习活动平台的环境质量和凝聚力。五是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着力强化了自身建设。六是立足离退休干部队伍和老干部工作实际,推动老干部工作改进创新。

(二)保山市老年大学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保山市老年大学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的直接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学校工作稳步推进,举办了一系列活动,高调宣示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师生中有效地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植了“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正能量,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的工作任务,老年教育有了新的发展,学校达到了55个专业,66位老师,119个班,4330位学员,12位职工的规模。一是把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老年大学工作的价值取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提纲”;二是加强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创办了校刊《多彩夕阳》;三是完善了学校领导班子,加强了领导力量。四是结合“纪念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四是完成了《保山市老年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编制上报工作。

(三)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在市委老干部局的正确领导下,与市老年艺术团、市老年诗书画协会、九龙桥牌俱乐部、等老年群团组织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以开展各类比赛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根本保证,围绕老干部健身文娱需求,贯穿政治思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推进老干部事业向前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抓学习促常规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围绕活动促发展,不断丰富了老干部文体活动。

(四)保山市干部休养所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市干部休养所在市委老干部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老干部局工作大局,狠抓“两项待遇”的落实,积极加强“两项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坚持抓好“两项建设”,落实好政治待遇;二是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落实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三是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是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保山市老年大学,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委老干部局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7名、暂定编制数3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干部职工11人(含工勤人员2人)。

(2)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3)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保山市老年大学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老年大学核定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干部职工8人,全年无变动。

(2)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在校老干部学员4330人。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1人。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3)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1名、副所长1名。

(2)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3)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59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年结余收入8.108万元,占总收入的1%;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事业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经营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其他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上年万元相比增加了156.43万元。变动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给离休及厅级退休干部增订《老干部参考》和《金色时光》每人一份;二是组织厅级离退休干部到省外考察学习;三是组织离休及厅级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四是慰问省外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五是国庆节前夕组织对省外易地安置的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六是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8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68万元,占总支出的58%;项目支出249.05万元,占总支出的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万元,占总支出的\%。与上年对比增加155.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给离休及厅级退休干部增订《老干部参考》和《金色时光》每人一份;二是组织厅级离退休干部到省外考察学习;三是组织离休及厅级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四是慰问省外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五是国庆节前夕组织对省外易地安置的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六是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业务经费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三个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5.12万元。在年度执行中一是2014年保山市老年大学学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而2015年起列入项目支出;二是 2015年10月底由于市老年大学经费严重短缺,到10月底没有任何存款,还有两个多月的课时费、聘用人员工作补助、元旦演出活动费、围棋、桥牌比赛活动经费等急需待付,所以特向上级部门批了15万元经费以解燃眉之急。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7.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贴等经费支出80.701万元,占基本支出2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购买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等支出9.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62.88万元,主要原因和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保山市委老干部局项目开展情况:(1)离退休厅级老干部赴省外参观考察经费支出30万元比去年增加26万元。(2)新增项目离休干部健康体检经费8.5万元。(3)新增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经费3.4万元。(4)新增综合考核奖励经费15.9万元。(5)出国考察经费2.49万元。(6)春节慰问经费13.5万元,比去年增加4.14万元。(7)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经费9.4万元。(8)新增离休及县处级日常经费及住院看望老干部等经费4.15万元。

2.保山市老年大学项目开展情况:(1)2014年我单位学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而2015年起列入项目支出48.64万元;(2)2014年度在职人员2014年底综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共计8.5万元。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开展情况:项目支出调整:(1)保财预(2015)2号2014年度额度结余(彩票公益金)12.28万元,主要用于电子阅览室装修、教学设备购置补助。(2)保财社(2015)222号综合考核奖励,主要为2014年度在职人员2014年底综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共计14.1万元。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项目开展情况:公用厕所改造经费3.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万元,占本年支出2%。与上年对比增加100%,变动原因是保财预(2015)2号2014年度额度结余(彩票公益金)12.28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装修、教学设备购置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国防(类)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公共安全(类)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教育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科学技术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16万元,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部支出的90%。主要用于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0.节能环保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1.城乡社区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2.农林水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3.交通动力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6.金融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8.国土海洋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9.住房保障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0.粮油储备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1.其他支出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出主要用于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装修、教学设备购置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领导有出国参观考察学习活动1次。车辆大修两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山市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1人次数,“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9万元,与去年对比增加2.49万元,因为去支年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车辆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与去年一致实有车辆2辆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与上年决算支出减少支出1.57万元;是今年大修了车辆一次性支付修理费1.76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10次、接待人数8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72元,比去年决算减少支出0.74元,是由于今年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保山市老年大学以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出国(境)费

1.保山市老年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保山市老年大学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7批次,55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21人次,增幅61.82%;经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同期无变动。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开支。

(三)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5年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40人,接待费开支1.1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开支。

(四)保山市干部休养所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保山市干部休养所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9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辆(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5年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保山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下属三个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都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全系统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1、局机关2015年固定资产没有增加。2、保山市老年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2015年固定资产决算数14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增加了器乐,电子设备。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2015年固定资产决算数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增加了中心电子阅览室基础设施、按摩椅器材、电脑、钢琴等设备。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2015年固定资产没有增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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