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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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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文化馆是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保山市文化馆是政府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搜集整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组织各类文艺创作、培训、辅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当地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免开公共服务。结合馆内实际及疫情防控要求,市文化馆认真规范开展免费开放各项工作。2022年度,一是开设阵地免费开放7个,即:综合功能厅、排练厅2个、综合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美术培训室、器乐培训室、宣传橱窗(宣传栏),2022年度共服务11余万人(次);二是开设免费服务项目6个即:钢琴、声乐、吉他、舞蹈、美术基础培训和广场舞推广普及等,各艺术门类线上、线下免费培训及展览26期(次),服务人数3120人(次);三是深入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和基层进行文化活动、节目编排免费辅导、指导64次,服务群众5366人(次);四是狠抓市级广场舞推广普及示范点工作,以三馆广场健身俱乐部为中心,编创广场舞8个,服务群众76896人(次)。

2.文艺创作研究。市文化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开展文艺创作和理论调研。2022年,共创作各类文艺作品113件,其中,音乐作品56件,美术、摄影、书法作品34件,舞蹈作品10件,戏剧作品6件,曲艺作品7件。完成《保山群众文化》总第43、44、45、46期及2022年春、夏、秋、冬刊物的出版工作。撰写发表群文理论性文章16篇,并在《云南民族音乐》《云南群众文化》等省级刊物发表。

3.非遗传承保护。

(1)完成了《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发放工作。分别赠予省厅非遗处、省非遗中心;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等单位。

(2)成功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16项,命中率100%。

(3)完成保山市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活动含启动仪式、非遗文创产品拍卖、非遗文创街区抖音直播及宣传推广、非遗文创产品展示展销、板桥青龙街汉文化沉浸式演出、非遗现场宣讲咨询志愿服务六个板块。丰富的活动设计吸引了当地群众和外地游客的广泛参与,线上、线下约2万余人次参与此次活动。

(4)完成了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申报工作。我市共上报腾冲玉雕、云南围棋子(永子)制作技艺传承人两人。

(5)组织参加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首届“非遗伴手礼”评选活动。保山有14件(套)非遗文创产品入选,其中5件入选优秀伴手礼。

(6)完成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布展工作。展出保山各级非遗作品近200件(套)。

(7)组织隆阳区香童戏、腾冲佤族清戏、腾冲皮影戏、腾冲扬琴参加云南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

(8)梳理全市市级以上非遗项目简介及照片,形成台账为出版《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做准备。目前已完成100多个项目材料的整理。

4.数字资源建设。根据省厅、省馆及主管局对我市群文系统下达的数字化建设任务指标,市文化馆充分发挥区域中心馆职能,在建设好本馆数字资源同时,对全市文化馆数字化建设进行全面的督导。2022年,圆满完成数字化建设各项指标。

5.重点业务活动。结合文化馆公共文化主要职能,2022年,市文化馆除完成其他常规工作外,共开展各类培训、群众文化活动等重点亮点业务活动23场(期、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群众文化工作部、美影书工作部、数字文化工作部、办公室、财务室、艺术创作和理论调研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收入合计3,802,769.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2,769.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254.89元,增长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612.54元,增长4.1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57.65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582.89元,死亡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77,358.59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390,476.24元,具体为: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508.4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文化馆文艺精品创作经费减少171,764.80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增加98,628.90元、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增加97,094.15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补助资金增加100,000.00元、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增加200,000.0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增加95,921.59元、省对下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一保山市文化馆改造提升经费减少19,500.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及《保山非遗传承人》编纂出版费经费减少10,41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支出合计3,802,769.25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409.24元,占总支出的72.80%;项目支出1,034,360.01元,占总支出的27.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5,554.11元,增长3.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7,775.70元,下降8.82%;项目支出增加383,329.81元,增长58.8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582.89元,死亡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77,358.59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390,476.24元,具体为: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508.4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文化馆文艺精品创作经费减少171,764.80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增加98,628.90元、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增加97,094.15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补助资金增加100,000.00元、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增加200,000.0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增加95,921.59元、省对下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一保山市文化馆改造提升经费减少19,500.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及《保山非遗传承人》编纂出版费经费减少10,41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8,409.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3,556.2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8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4,360.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开支428,597.77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

2.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文化馆文艺精品创作经费开支14,117.60元。主要用于音乐、美术、摄影、书法、舞蹈、戏剧、曲艺等文艺作品在创作、排练、展示期间发生的开支。

3.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开支98,628.90元。主要用于打造和宣传全国“村晚”示范展示品牌活动期间的开支。

4.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开支97,094.15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市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决赛期间的开支。

5.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补助资金开支100,000.00元,主要用于录制《虎娃闹元宵》等线上节目的开支。

6.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开支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一楼及二楼改造提升工程款。

7.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开支95,921.5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2,769.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554.11元,增长3.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582.89元,死亡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77,358.59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390,476.24元,具体为: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508.4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文化馆文艺精品创作经费减少171,764.80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增加98,628.90元、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增加97,094.15元、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补助资金增加100,000.00元、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增加200,000.0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增加95,921.59元、省对下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一保山市文化馆改造提升经费减少19,500.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及《保山非遗传承人》编纂出版费经费减少10,41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66,61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7%。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2,656,771.17元,其中:群众文化2,228,173.4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28,597.77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840.65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840.6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89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6,976.0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576.00元;就业补助95,921.59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5,921.5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9,33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339.8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8,383.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0,956.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92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92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20.00元,增长17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20.00元,增长177.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永子项目调研,省非遗中心、各县市区文化专家到保山调研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1,92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调研、文化交流活动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文化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馆资产总额7,210,210.24元,其中,流动资产756,365.82元,固定资产5,553,844.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2,08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3,093.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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