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925-00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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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是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是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是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是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是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是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是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筑牢思想根基,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强化理论武装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的学习长效机制;全面启动“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实现效能提升和发展突围;扎实开展“五个研讨”,突出模范机关建设,深入推进以建成建强“政治机关、效能机关、服务机关、文明机关、书香机关、清廉机关”为目标任务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发挥政治优势,党的建设持续有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紧抓作风效能建设。成立市广电局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注重严抓严管,安全播出保障稳定。安全播出保障有力。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要时段、重点节目的日常安播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元旦、春节、全省、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保障任务。网络安全有效推进。针对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网络安全攻击频密的严峻形势,严格排查落实我市广电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情况,执行全市广电行业网络安全每日零报告制度。发挥主流优势,舆论引导扎实有效。聚焦主题主线宣传,做优节目创新生产,持续抓好作品推优。深化行业管理,治理水平优质高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推动规范精简精办频率频道调整事宜,完成2021年度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加大行业治理。持续加强“黑广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管理等工作力度,排查整治各类遗留和新出现的问题,重点防范杜绝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案件发生,维护全市良好的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和传播环境。立足惠民效能,民生保障紧抓不懈;夯实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三化”美丽台站建设工作,已完成建设任务7座,18座台站正在推进建设;全面提升广播电视覆盖面和信号质量,实施FM98.7基层站点提质增效工程,目前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5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53%,同比分别增长0.24、0.21个百分点。加快项目建设,行业发展成果丰硕。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腾冲、龙陵2个边境县(市)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共投入建设资金10,890,000.00元,建成2个县(市)级应急广播平台、29个乡镇分控平台、337个行政村和1408个自然村终端、134个公共场所终端、3套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推动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按照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要求,指导腾冲市、龙陵县在前期完成项目采购意向和专家论证意见公开的基础上,协调本级财政完成单一来源采购审批,由省广电局组织完成2022年智慧广电工程固边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集中谈判,督促2个项目县分别和中国广电保山公司签订建设合同,并完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技术保障科和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9,19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6,048.36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7.39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796.14元,增长0.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48.75元,增长0.7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147.39元,2021年度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干部职工工资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正常提升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部分增加;二是税务部门退回个税手续费、个人交餐费等确认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6,048.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759.13元,占总支出的82.81%;项目支出465,289.23元,占总支出的17.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351.25元,下降2.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060.84元,增长5.17%;项目支出减少189,412.09元,下降28.9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市本级项目(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增加250,544.51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申报的项目减少439,956.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0,759.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8,436.07元,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323.06元,占基本支出的10.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289.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支出403,871.93元,主要用于运维保障全市FM98.7基层广播发射台站点,实现了全年广播信号长期通、优质通,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将党和国家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每年巡检调频调频广播站台3次,完成广播无线覆盖调查报告1份,保障57个广播基站长期通、优质通。
2.春节慰问经费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全市12座骨干高山台站值班值守人员。
3.2022年中央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50,791.20元,主要用于推动全市智慧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台站建设及推广,目前已经初步取得试点建设成效。做好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补点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保障偏远山区、农村群众能享有更优质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目前,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9.56%、99.53%,实现了群众“看好电视、听好广播”的服务需求。
4.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4,626.10元,主要用于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展广播电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一是用于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保山市应急广播规划编制,二是用于补助纳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包括模拟信号覆盖和数字化覆盖)范围的发射机及附属系统购置及运行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6,04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9,351.25元,下降2.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市本级项目(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增加250,544.51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申报的项目减少439,956.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65,11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广播电视2,309,702.54元,其中:行政运行1,899,830.61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409,871.93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417.30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417.3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32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2,328.8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328.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96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3,967.7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9,364.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603.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32.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3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77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70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78.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77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7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572.50元,下降1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299.00元,下降1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26.50元,增长127.7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2022年度公车维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广播电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广电局莅保调研、广电行业交流和下级部门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323.06元,比上年减少20,404.29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因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日常办公和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等。其中:差旅费38,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78.50元、工会经费36,163.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0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5,980.00元,福利费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资产总额2,058,510.55元,其中,流动资产26,094.93元,固定资产2,029,83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8,017.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0,062.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