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925-0002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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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体育活动场地、设施与公益服务,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对外开展体育项目和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服务;发挥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指导健身的作用。指导和管理全市棋牌类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棋牌类运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指导全市棋牌类运动项目协会、俱乐部、培训机构的组织建设与日常管理;负责与棋牌类运动项目有关的竞赛、培训、咨询等管理服务。开展棋牌类运动项目国际国内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参加国际、国内竞赛队的组队、集训和参赛。负责和指导在我市举办的棋牌类运动项目国际、国内比赛的报批和有关组织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中心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云南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健康中国我行动,七彩云南科学健身系列行”广播体操云比赛暨工间操大赛和云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转发《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大力宣传和动员相关协会、俱乐部或群众积极组队参赛。给广大全民健身爱好者提供一个人人参与健身运动的平台。
4月27日至28日,组队参加“健康中国行,七彩云南科学健身系列行”健身气功八段锦、民族健身操视频参赛;7月10日至8月15日期间,举办“百城千村”云南省第九届健身气功视频比赛(保山分会场);7月28日至11月25日,完成2022云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线上、线下技能培训班,组队参加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7月28日至9月1日,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站点联赛),取得优异成绩。8月5日,配合市教体局组织了2022年保山市全民健身日暨《体育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启动仪式,共有200余人次参加;8月至12月,2022年“全民健身日”保山市系列活动有序开展,共组织赛事活动10场,项目涉及篮球、围棋、象棋、气排球、健身气功、跆拳道、社区运动会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等项目。同时支持指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徒步、跑步、骑行、游泳、广场操舞、健身气功等群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活动;到市直机关、企业等进行工间操辅导。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赛事活动极大丰富了人民群众业余生活。
2.老年体育工作蓬勃发展
1月,举办了“迎新春乒乓球联谊赛”,来自市老体协、五行乒乓球俱乐部乒乓球爱好者共40余人参加。2月,举办了市直“贺新春会员杯”老年门球赛,来自市直11支门球队裁判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3月,举办市直老年人“三八”妇女门球赛,共有市直11支代表队73人参加;举办了保交行2022保山市老年羽毛球赛,来自市直羽毛球爱好者140余人参加,分时段、分场次共进行了236场比赛。4月,举办了2022年度上半年市直老年桥牌会员赛,共有市直9支代表队45桥牌爱好者参加。6月,组织举办了“七一建党节会员杯”老年门球赛,共有12支代表队90余名门球爱好者参加。7月,举办保山市“兰花杯”羽毛球赛,共有全市中老年羽毛球爱好者90余人次参加。8月,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日”保山系列活动暨老年太极拳、健身气功、广场舞、健身操舞等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10月至11月,分散、分时段、分项目举办了保山市“九九重阳敬老月”老年体育系列交流活动,共有8各项目2000余人次参加。老年体育工作蓬勃开展,基本做到了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比赛。
3.场馆低免费开放情况
中心在保障体育赛事活动、青少年业余训练的前提下,分时段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今年7月份开始,为满足群众全民健身需求,中心增加了场馆对外开放时间,所有场馆开放时间均在8小时以上。中心下一步将结合新冠疫情工作,完善场馆在疫情常态化下对群众低免开放管理制度,确保场馆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真正做到场馆为民、利民。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健身环境
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的原则,2022年1-8月完成了场馆绿化提升、游泳池供水管改造、智慧场馆建设、保山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四个项目,完善了场馆基础设施的建设,方便群众的同时,提升场馆健身环境。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老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根据云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文件《关于2023年度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申报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场地建设项目6个,资金补助共120万元。
5.减免体育场馆租户房租,帮助服务业领域渡过难关
根据市国资委等7个部门《关于转发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房租减免政策文件的通知》(保国资发﹝2022﹞57号)文件,中心为下辖场馆符合条件的租户减免3个月的房租,共减免租户15户,减免租金共计20.5093万元,贯彻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房租减免政策,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
6.购置全民健身器材
中心按照《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负责2021年100万元健身路径和35万元的青少年体育示范点器材购置工作,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购买所有器材已安装完毕,项目已完成;2022年25万元的全民健身路径购置和2022年36万元的边境小康示范村体育健身器材购置工作,目前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采购方,预计2022年12月底前安装完毕。
7.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中心对所辖场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场馆的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消防系统设备、水电气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等设施,同时完善中心场馆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体育赛事活动赛前申报制度。通过本次场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确保下辖场馆无重大安全隐患。
8.成功申报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幼儿园)12所
保山市2022年成功申报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幼儿园)12所:昌宁县9所、施甸县2所、腾冲市1所。目前我市共有22所学校(幼儿园)被中国围棋协会授予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幼儿园)称号。
9.配合举办中国体彩·七彩云南“永子杯”中国围棋大师赛暨全国围棋邀请赛
为进一步弘扬永子文化、构筑“国际围棋文化旅游胜地”、推广和普及围棋运动,建设“南亚东南亚国际围棋文化交流中心”,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保山在中国围棋历史发展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快速提升中国优秀传统围棋文化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彰显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内涵,塑造和展示保山文化和文明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预定于2022年11月26日至30日在保山市隆阳区举办“中国体彩•七彩云南‘永子杯’中国围棋大师赛暨全国围棋邀请赛”。
10.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建设逐步得到完善
完成保山市保山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保山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成立2022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研究小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小组,并于4月29日向各县(市、区)下发了《2022年保山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预计11月到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督导。10月下发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方案,11月底前到五县(市、区)完成1000份达标测试样本并上传数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510,31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0,315.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04,338.69元,增长8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04,338.69元,增长87.4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0,728.79元,主要为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所致;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86,189.07元,主要是增加2022年保山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中央)经费290,472.00元,体育场馆运营维护经费减少108,465.93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907,420.83元,主要是2022年体彩公益金项目增加,其中:全民健身路径购置补助经费增加927,260.00元,青少年体育示范点器材购置补助经费增加350,000.00元,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增加264,142.01元,保山市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184,638.38元,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增加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510,315.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211.71元,占总支出的29.63%;项目支出3,174,103.31元,占总支出的70.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04,338.69元,增长87.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28.79元,增长0.81%;项目支出增加2,093,609.90元,增长193.7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728.79元,主要为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所致;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86,189.07元,主要是增加2022年保山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中央)经费支出290,472.00元,体育场馆运营维护经费支出减少108,465.93。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907,420.83元,主要是2022年体彩公益金项目增加,其中:全民健身路径购置补助经费增加927,260.00元,青少年体育示范点器材购置补助经费增加350,000.00元,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增加264,142.01元,保山市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184,638.38元,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增加1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211.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4,90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6%,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28,49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311.36元,占基本支出的3.84%,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131.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4,103.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407,9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场馆安保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劳务外包相关费用等。
2.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其他运转—低免收费体育场馆维修(护)补助经费179,258.24元,主要用于资助实施中心管理的场馆设施维护、灯光亮化及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3.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补助经费195,548.00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全民健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研与宣传,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路径购置补助经费927,26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群众健身实际需要,购置功能齐全的健身路径安装到各县(区)刚需的项目点。
5.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青少年体育示范点器材购置补助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购置青少年体育示范点体育器材8个,于2022年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6.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用于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的日常水电支出。
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1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保山市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经费184,638.38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场维修改造费用,改善当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条件,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8.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1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云南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保山市体育场、综合体育馆、游泳池、小足球场等)专项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支出。
9.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1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云南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专项经费99,816.68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运营支出。
10.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5,019.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引导和鼓励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持久的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国民体质与健康水平。
11.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264,142.01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支出。
12.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290,472.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3,890.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09%。与上年相比增加196,917.86元,增长9.7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728.79元,主要为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所致;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86,189.07元,主要是增加2022年保山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中央)经费支出290,472.00元,体育场馆运营维护经费支出减少108,465.9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79,64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2%。主要用于体育支出1,979,646.44元,其中:运动项目管理1,689,174.44元、体育场馆290,47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7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3,576.3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576.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16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2,163.19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3,752.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410.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50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50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7,497,502.20元,其中,流动资产135,574.66元,固定资产55,797,384.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1,500.00元,无形资产1,363,043.5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4,518.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37,110.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545.10平方米,账面原值2,331,707.7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6,692.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9,2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7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5,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21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801111
附件【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0925030859893.doc】
附件【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250309063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