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2-042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增强全市商务工作透明度、显示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商务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扎实推进。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省、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凡属制度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务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
三、公开内容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均应当主动公开。结合实际,市商务局通过部门网页和“保山电商”微信公众号需主动公开以下内容:
1.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商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重点领域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上级政府或部门对商务领域的政策、资金支持文件;
12.需向群众公示的涉及商务工作各类通知、公告;
13.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4.部门承办各类展会活动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保山电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保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胡丽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王 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兴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 志 副局长、市口岸办主任
成 员:张自旭 办公室主任
于荣昌 组织人事科科长
杨 金 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吕芳芳 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赵国福 对外贸易科科长
周明德 外资外经科科长
冯代燕 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人
张 鹏 商贸服务管理科科长
李丽娟 口岸管理科科长
段月琼 电子商务与数字商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张自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和审核政府信息发布,做好保山市商务局部门网页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依法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确保依法公开、信息完整安全。
(三)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质量
一要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二要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人员进行跟班培训;三要邀请行家里手到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全局共同抓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落实落细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研究解决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