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30822-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文号 | 浏览量 |
隆阳区商务局:
《隆阳区商务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隆阳区城南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的请示》(隆商报〔2023〕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隆阳区城南加油站设备、电气线路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加油站安全运营,同意批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隆阳区城南加油站原址改造,期限为2023年8至11月。
二、因改造时间需停歇业1个月以上,按照《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要求,企业应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停歇业手续。
三、请你局接文后,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停歇业手续;及时完善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在有效期内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如超过有效时限未动工建设,该批文自动废止。废止后如需建设,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保山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