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30/2015-1224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
文号 | 保商发〔2015〕173号 | 浏览量 |
施甸、龙陵、昌宁县工信局: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工信局实施完成201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农家店建设任务,共建设示范农家店9个,且组织完成了示范农家店县级验收,经市局抽查合格,现将201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农家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2.5万元拨付你局(其中:施甸7.5万元、龙陵7.5万元、昌宁7.5万元),请你局按每个示范农家店补助2.5万元的标准及时兑付给承建企业。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保山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