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2-5-30/2018-0226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商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0-12
文号 保商发〔2017〕157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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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和重点业务工作定期分析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保山市商务局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和《保山市商务局重点业务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已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保山市商务局

2017年10月9日

 

保山市商务局周一例会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加强科室之间的工作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周一例会学习制度。

第二条 例会召集和组织:

(一)例会召集。例会由局办公室负责召集,逢周一上午8:30召开,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个小时。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会议主持。例会由局长主持(局长外出期间按局领导排序负责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

(三)会议地点。例会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会务服务工作。

第三条 例会学习的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局长或分管领导通报重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开展科室领学活动,分管领导安排当前或近期相关工作,主持会议的局领导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当前重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例会议程:

办公室负责草拟会议议程并提前报主持会议局领导审核。会议通常议程如下:

(一)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由参加上级或单项重要工作会议的同志负责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由办公室负责整理需传达学习的文件并做好传达学习工作。

(二)开展科室领学活动。每个周一由一个科室自行确定一个学习主题并带领大家学习,学习内容为各科室职责领域内的所有相关知识,科室领学顺序为办公室、人事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对外贸易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商贸流通服务管理科、口岸管理科、电子商务科(电商办)。科室领学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如遇科室出差则由顺延的下一个科室领学,也可由科室申请提前领学。

(三)近期工作部署。主持会议领导外的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四)会议总结。主持会议领导就会议召开情况作总结发言,并就当前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五条 例会纪律要求:

(一)例会以学习交流为主,全体干部职工须按时参会,如有事不能参加例会学习的需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会议开始前未报备的视为缺习。

(二)例会不议定任何人事、财务和项目等事项,确需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按程序报请召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议定。

(三)凡会议上部署的工作,均应按各自职责抓紧办理,由办公室跟踪督办。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保山市商务局重点业务工作定期分析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强化对机关科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以科学规范的制度来夯实基础工作,特就全局重点业务工作建立月底会诊、季度研究、半年小结、年底考核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月底会诊重点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科室针对重点业务工作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牵动全局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一次面上会诊。会诊主要针对当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会诊要着力于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计划等刚性措施。(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动议)

(二)季度研究重点工作。由局长负责在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议,对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一次分析研究,会议主要采取由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汇报前段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认真分析热点、难点问题,落实下步抓好重点工作的计划措施。(可扩大到县市区领导)

(三)半年小结重点工作。由局长负责在半年召开一次重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工作总结会议,针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新做法,特别是给单位和社会带来较大影响的,要及时提出课题下基层调研、总结,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或推广经验。

(四)年底考核重点工作。在每年12月,对科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工作尽职尽责、重点工作完成成效明显的同志在评优评先、机关年度考核等方面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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