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19-09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9-10 |
文号 | 浏览量 |
隆阳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减轻企业参展参会负担,助推我市企业开拓市场,经研究,对我市参加北京世园会云南活动日“云南经贸投资促进合作洽谈推介会”的企业给予交通和住宿费补助,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参加2019北京世园会云南活动日“云南经贸投资促进合作洽谈推介会”,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保山市企业。
二、申请标准
参加展会期间,从保山到北京的往返交通费和在京住宿费,据实给予80%的经费补助(住宿费用超过一般公职人员在京住宿标准的,按公职人员在京住宿标准的8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多补助2人,对单个人的补助不超过6000元。
三、申报材料
企业参加北京世园会经费补助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期间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发票复印件、真实性承诺书,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对申报材料不齐、无效、有篡改痕迹或有套取、骗取行为的,不予支持。
四、申报程序
有关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和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后,形成申报材料(含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于9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直企业直报市商务局),提供材料需一式两份。
五、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按程序拨付。
六、监督管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相关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直企业直报市商务局)。
保山市商务局
2019年9月6日
(联系人:孙改凤,联系电话:1365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