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2-0713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通过编制《云南省陆路口岸功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强口岸发展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规范口岸及通道建设管理。二是统筹安排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口岸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能力逐步提升,口岸经济和口岸城镇增添新的动力与活力,有效带动沿边地区的繁荣发展。边贸快速发展,边民互市持续快速增长,占外贸总额的比重逐步提升,有效带动边境口岸城市兴建一定规模的商品市场、物流中心等,边境城市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三是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持安全便利并重,优化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口岸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前期准备。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统筹开展我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二)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署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20〕14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外金〔2020〕98号)文件,2020年10月下达保山市级口岸建设专项资金148.00万元(其中按因素分配法资金:保障口岸运行畅通经费38.00万元、抗疫补助经费10.00万元,按项目法分配资金:编制提升口岸功能规划项目资金100.00万元)。年底资金清算,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外金〔2021〕1号)文件,于2021年初将应返还额度下达到我单位148.00万元,资金下达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支出50.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55万元,口岸(通道)疫情防控和通关建设调研检查差旅费7.16万元,聘请协助口岸工作公益岗人员劳务费15.22万元,中缅猴桥—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规划、猴桥口岸功能提升及黑泥塘-下街物流园区规划评审费和猴桥口岸图册费用14.60万元,龙陵县木城通道疫情防控立体化建设资金13.00万元;结余97.96万元(其中,保山市商务发展和口岸功能提升“十四五”规划和口岸(通道)基础设施提升初步规划编制项目已完成,费用共计85.40万元,规划编制费支付21.00万元,尾款9.00万元尚未支付,口岸(通道)基础设施提升初步规划编制费55.40万元,因2021年10月财政资金切割,结到下年预算项目中使用,其余12.56万元原计划赴省外开展口岸通关便利化课题考察研究,因疫情原因未能实施,年底财政清算,资金市财政已收回,资金执行率为33.8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谋划安排项目,根据各县(区)口岸部门工作实际和需求,经党组会讨论研究后安排资金使用方向和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前加强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后及时下发通知资金监管通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并充分发挥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1年按照计划共实施口岸(通道)疫情防控和通关建设调研检查、聘请协助口岸工作公益岗人员劳务开支、中缅猴桥—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猴桥口岸功能提升及黑泥塘-下街物流园区规划评审、修订猴桥口岸图册、编制保山市商务发展和口岸功能提升“十四五”规划、口岸(通道)基础设施提升初步规划编制项目和龙陵县木城通道疫情防控立体化建设项目。目前保山市商务发展和口岸功能提升“十四五”规划已完成现场意见征询,正在有序推进后续修订和评审工作,其余项目已全部完成。
时效指标。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2021年保山市商务局(口岸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口岸通关工作。按照省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跨境运输“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封闭管理”模式,全力保障跨境货物运输。在省商务厅(口岸办)大力的支持下,口岸保通防疫基础设施得以加快建设,经省有序恢复口岸(通道)通关货运业务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滇滩通道、猴桥口岸和自治通道分别于2021年11月27日、12月17日和2022年2月25日恢复通关货运业务,成为全省第一批恢复对缅口岸(通道)和具备通关能力口岸(通道)全部恢复通关货运业务的边境州市,为全年边境贸易发展奠定通关基础。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47.9亿元,同比增长17.9%,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任务。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口岸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联检部门及相关外贸进出口企业对口岸(通道)提供的相关便民惠民通关服务满意度达97.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分析: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因2021年10月项目资金被财政切割,部分资金已做入下年预算中,导致了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下步改进措施: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监管,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合理、合规加快资金使用拨付进度,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在后续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过程中与上级业务部门、市本级相关部门、县市区商务部门和关检部门沟通对接,做好项目规划评审,充分开展论证研究,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将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86.76分,自评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在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2.后续工作中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云南省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财政下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科学、合理谋划项目,避免出现资金闲置和被收回的情况出现,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地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