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2-0713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际,市商务局提升改造市级电商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电商服务功能,为全市电商企业和有意从事电商的创业者提供电商咨询、电商培训、客服培训、实战演练、美工策划、商品定位、产品摄影、创意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包装运输、售后管理、“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等“一站式”服务;建设市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不断调试物流信息平台系统,在配送过程中逐步调整优化配送线路和运营方式,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益;统筹开发电商交易数据收集平台,实时掌握全市电商交易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前期准备。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统筹开展我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二)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资金的通知》(保财外金〔2021〕9号)文件,于2021年1月下达到我单位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资金76.1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申请支出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资金1.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用于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资料扫描存档费1.37万元;保山市2021年电商服务示范站点奖牌制作费0.17万元,执行率为2.02%,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年底财政收回。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加强和规范商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资金使用管理方案。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依法设立、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资金申报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排使用合法、合规、高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优化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电商服务能力,为全市电商企业和有意从事电商的创业者提供电商咨询、培训孵化、实战演练、美工策划、商品定位、产品摄影、创意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售后管理、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等服务。目前,市级服务中心入驻企业共11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指标。2021年1-11月,全市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124.47亿元,同比增长35.2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73%。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92%。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标指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根据既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自评得分为80.04分。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能够确保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在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使用项目资金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1.严格强化资金管理。我局在项目资金过程中,严格按电商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申报流程,并积极向市财政汇报、跟踪落实,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市级电商服务中心统筹全市电商服务工作。市电商服务中心加强对县、乡、村3级电商服务体系的指导,对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周边农产品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开展电商企业与乡镇电商服务站点资源对接活动,市级服务中心入驻企业共11户。
3.扶持电商经营主体建设供应链体系。为加快全市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商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经营,拓宽网络销售渠道。
(二)存在问题
1.电商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不足。市内缺乏能力较强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企业,市、县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商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本地实体企业电商发展需求;对已建成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指导不够,筹建电商服务站点停留在硬件建站层面,软件层面缺乏,导致市内已建成的站点运营困难。
2.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亟待加强。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约占农产品产值的5%左右,与省级要求差距较大。我市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不够高,大部分网销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供应链不完善,没有形成真正的商品,持续供货能力不足,不具备在网上大规模销售条件。
(三)工作建议
1.进一步完善电商服务体系。督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根据项目合同加强人员配备,并注意保持工作团队稳定性。做好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指导工作,整合各方有效资源,为更多电商服务站点赋能,增强站点服务当地的能力,确保可持续经营。建立“电商企业+电商站点+农户”供货模式,加强对站点负责人农产品分拣标准培训,推动更多站点融入电商供应链,推动农产品上行。
2.多措并举推动农产品上行。借助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电商平台的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平台采购商,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重点推介市内贫困村特色农产品。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内农产品销售半径筛选适宜打造网货的农产品,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追溯体系建设,支持电商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销售,加大对服务本地的生鲜类电商企业扶持力度。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落实好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紧盯电商新模式发展变化,持续更新电商服务体系功能,做好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指导工作,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重点,推动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