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3-0511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根据既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自评得分为97分,较好的完成了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指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市2022年稳增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新理念、新思维,培育直播电商新经济、新亮点,不断激发农村电子商务的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有效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效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22年,全市网络交易额完成138.74亿元,全省排名第6;网络零售额完成65.27亿元,全省排名第6,其中:农村网络零售额完成46.9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完成10.33亿元,同比增长16.22%。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全市电商发展不平衡,市内缺乏能力较强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企业,市、县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商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本地实体企业电商发展需求;因疫情影响,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发展困难,对本地相关优势产业带动效果不明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发挥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加强政策设计,推进政策落地,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共74.56万元,该资金为2021年结转的中央资金。2022年支付电商交易数据收集平台质保金和审计风险金、溯源系统质保金总计63.6386万元。
2.根据《保山市电商消费惠民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保电商发〔2022〕2号),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农村直播电商示范点,增加群众电商收入,降低群众网络购物成本,不断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2022年下半年,保山市商务局在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开展电商惠民促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确定了“党建+抖音短视频直播电商促乡村振兴”的主题,以平台带货增收,开展试点工作,结合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等新模式,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的新增长点。
为进一步推动电商消费惠民工作,2022年12月16日,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市级示范点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5万元、施甸县县级示范点由旺镇坡角村59214元资金扶持。所有票据、材料均已报保山市财政局,但未安排。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部署要求,市电商办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组织研究2022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此次自评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有效运行;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客观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共74.56万元,该资金为2021年结转的中央资金。2022年支付电商交易数据收集平台质保金和审计风险金、溯源系统质保金总计63.6386万元; 余额为10.92万元。2022年12月16日,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市级示范点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5万元、施甸县县级示范点由旺镇坡角村59214元资金扶持。所有票据、材料均已报保山市财政局,但未获财政安排。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目标值10亿元完成10.33亿元,同比增长16.22%,已完成。全市新增电商企业,目标值≧30户,完成目标值≧31户,已完成。
经济效益指标: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持续增长,到2023年实现电商交易额130亿元,2022年全市网络交易额完成138.74亿元,实现持续增长,提前完成目标值,已完成。培训电商人才,目标值≧2000人,全年实际完成≧4549人,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目标值≧90%,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96%,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强化资金管理。我局在项目资金过程中,严格按电商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申报流程,并积极向市财政汇报、跟踪落实,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紧盯电商新模式发展变化,持续更新电商服务体系功能,做好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指导工作,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重点,推动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