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2-092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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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630401000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现代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7.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发展。
8.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职责。
9.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参与组织、安排、推动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边境经济合作区业务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援助、边境经合、替代种植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并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全面监测分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运行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推动双边经贸合作。管理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相关工作。
11.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和通道的开放和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和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工作。
13.指导电子商务、数字商务工作,分析研判电子商务、数字商务发展状况,提出电子商务、数字商务发展规划。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市商务发展的部分目标任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0%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2.00%、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2.00%、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2.00%、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2.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8.0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20.0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0.0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563,85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3,859.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16,744.50元,下降30.4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2,580,000.00元的项目资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364,358.20元。其中:基本支出6,491,256.88元,占总支出的77.61%;项目支出1,873,101.32元,占总支出的22.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96,488.71元,下降24.3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和每月绩效暂停发放,奖金较上年减少782,191.45元;二是本年度死亡抚恤减少118,341.65元;三是中央外经贸资金减少2,452,200.00元;四是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减少1,496,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1,256.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2,577.21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70,856.13元,本年度退休两人,调出到市统计局一人,从市投资促进局调进一人,因此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51,452.20元,主要是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等较上年减少;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731.12元,主要是我单位物业管理费、单位水管管道破裂维护费等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5,903.36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5,353.52元,占基本支出的9.79%,人均15,496.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2,321.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4,691.08元,下降36.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3,662,978.32元,其中:中央外经贸资金减少2,452,200.00元,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减少1,496,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4,358.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96,488.71元,下降24.3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和每月绩效暂停发放,奖金较上年减少782,191.45元;二是本年度死亡抚恤减少118,341.65元;三是中央外经贸资金减少2,452,200.00元;四是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减少1,496,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9,84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5,189,844.05元,其中:行政运行4,382,994.8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051.29元、招商引资191,739.10元、事业运行573,058.8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43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92,033.4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80,2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479.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341.65元;抚恤支出205,398.80元,其中:死亡抚恤205,398.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8,92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28,923.9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30,312.00元、事业单位医疗19,222.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9,389.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8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847.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84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0,40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支出90,400.60元,其中: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商品和服务支出90,400.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37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500,377.66元,其中:口岸建设500,377.66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48,53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4%。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506,620.40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6,620.40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526,485.57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8,725.57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60.00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426.7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391.92元,完成预算的2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515.92元,完成预算的2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76.00元,完成预算的3.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公车的使用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度因受疫情影响,减少聚集,导致公务接待的次数,导致费用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8,528.96元,下降3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779.96元,下降2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49.00元,下降71.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公车的使用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度因受疫情影响,减少聚集,导致公务接待的次数,导致费用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15.92元,占88.14%;公务接待费支出7,876.00元,占1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支出因公出国(境)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15.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515.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全力做好口岸疫情期间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工作、全力补齐电商短板促进农产品上行工作、全力推动对外贸易逐步企稳向好、全面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稳步发展、持续提升智慧口岸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以及加油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服务外包调研、“三进”市场主体企业验收、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加速发展、对外贸易、替代种植工作、社会销售品零售、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口岸繁荣发展、切实提高外资外经水平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353.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731.12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12,132.87元、印刷费增加20,105.40元、邮电费增加9,255.98元、物业管理费增加2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141.50元、印刷费20,105.40元、水费2,030.40元、电费15,933.03元、邮电费12,131.1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维护费29,839.50元、会议费3,8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劳务费940.00元、工会经费100,205.54元、公务用车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0,587.05元、其他交通费310,06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商务局资产总额3,508,362.31元,其中,流动资产91,992.71元,固定资产3,416,369.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3,399.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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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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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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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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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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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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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508,362.31
| 91,992.71
| 3,416,369.60
| 0.00
| 866,335.00
| 0.00
| 2,550,034.60
| 0.00
| 0.00
| 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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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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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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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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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02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34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2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630401111